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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城县市场监管局2024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01 09:50 信息来源: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2024年,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职能定位,主动履职、积极作为,各项重点工作顺利完成。

    一、筑牢食品安全屏障。聚焦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检查经营户8419家次,责令整改468户,立案查处378起;持续开展“食安守护”攻坚行动,累计检查经营户6860户、排查风险隐患12225个,已全部完成处置;先后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小饭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罂粟壳专项整治、“母婴守护”专项行动回头看等多项整治,全覆盖检查学校食堂210家、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6家、肉制品生产经营企业2815家、食品生产者31家、食品经营者264家、餐饮单位1290家、小饭桌34户、商超634家、母婴店254家,发现问题隐患491个,已全部整改完毕;突出开展食品安全“百千万”工程暨食品安全知识进养老机构科普宣讲活动,深入97家养老院、村社区,宣讲群众2797人,守护银发健康;聚焦食品抽查检测,开展“你点我检”抽样203批次,开展食用农产品及普通食品抽查检测,序时推进完成1130组。

    二、筑牢药品安全屏障。加大对国家集采中选药械品种、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医疗美容用药械、疫苗、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祛斑美白类特殊化妆品以及儿童化妆品等重点品种质量安全检查,先后开展了“药品安全春风行动”、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药安乡村2024”药械妆专项稽查行动等多项整治,严厉打击使用过期药械等违法行为;组建药品安全“四员”队伍,构筑基层药品综合治理新格局;强化对药械化从业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培训,开展科普宣传活动,不断提高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2024年,检查药品经营企业372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92家次、医疗机构388家次、疾控机构和疫苗接种单位30家次、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273家次,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179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219例、化妆品不良反应43例,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查办药械化违法违规案件89件。

    三、筑牢产品质量安全屏障。聚焦重点工业产品、生活消费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产品、强制性认证产品等,通过加强监督抽查、执法检查、分类监管等方式,不断提高安全监管水平。2024年,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综合服务,落实首席质量官制度,全县首席质量官达534名;全覆盖检查生产许可证企业17家,建立“分类监管”档案;聚焦重点产业,常态化开展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四轮车、燃气具产品、天然气、儿童用品等相关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抽检水泥、肥料、混凝土、电线、燃气具产品、液化石油气、塑料购物袋、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烟花爆竹、校服、童床等产品56组;下达《消费品缺陷调查通知书》5份,督促企业发布召回公告2条,召回缺陷产品70件。

    四、筑牢特种设备安全屏障。聚焦八大类特种设备,以“迎两节、除隐患、保平安”特种设备安全风险专项整治行动、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为重点,先后开展了冬季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春节、两会、五一期间、中秋国庆期间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并综合运用约谈、宣传、检查、警示等手段,不断加强电梯和城镇燃气安全监管。2024年,共组织自查与检查特种设备3527台次,约谈特种设备维保与使用单位11家次,排除安全隐患39项,检查电梯2908台次、压力容器352台次、锅炉67台次、叉车及观光车121台次、起重机械17台次、索道3条次、滑索1台次,开展气瓶档案审核154285只,处置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11773只,维保在线电梯4264台,处理特种设备投诉举报189件,立案12件。

    五、知识产权工作稳中有进。2024年,全县授权发明专利131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增至14.4;知识产权质押融资45件,融资额达3.2亿元,同比增长91%;查办知识产权案件36件、行政裁决1件、侵权纠纷调解34件;培育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7家,培育、认证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企业7家。

    六、信用监管体系日益完善。制定舒城县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确定省市县抽查事项179个,全县31个单位完成各类抽查任务170项;推进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送”工作机制,引导经营主体主动纠正不规范行为两书同送708份;深入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完善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归集行政许可1520条,行政处罚533条;开展信用修复工作,移出经营异常经营主体9744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46户。

    七、畅通消费维权工作。围绕“激发消费活力”消费维权年主题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以投诉举报受理处理、普法宣传、案件查办、放心消费示范创建等为主要手段,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维权工作的氛围。2024年,共受理、处理12315、12345投诉举报以及群众电话咨询与来信来访8045件;发展ODR企业9户;发展线下无理由退货企业100家,线下无理由退货429件,退货金额2845元;向社会通报了2023年度全县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件;积极推进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县消费者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入驻县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无害化销毁假冒伪劣卷烟、白酒、医疗用品、过期变质食品、劣质农资、服装鞋帽、童车童床和盗版图书音像制品等产品,货值达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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