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热词: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强制 > 行政强制结果

    【舒城县市场监管局】2025年行政强制信息(第十九期)

    发布时间:2025-11-10 15:25 信息来源: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数据来源单位 备注 严重程度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经营地址 投诉举报方式 处罚名称
    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丰源生活超市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T6LK04F 代俞欢 舒市监处罚〔2025〕30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丰源生活超市经营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没收违法所得157元。2、罚款1000元,上缴财政。 0.100000 0.015700 2025-11-10 2026-11-10 2028-11-10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经济开发区 12315 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丰源生活超市违反食品安全案
    舒城县新云日化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QGB8C08 奚新云 舒市监〔2025〕297号 化妆品-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备案但未备案 当事人于2023年10月9日购进10盒“妮莉娜”美眸玩色丝柔眼影,在限用日期(2024年1月15日)前销售5盒,剩下5盒于2025年9月23日被我局扣押;2024年8月4日购进5盒“瑾泉”臻致集能霜,在限用日期(2025年4月28日)前销售4盒,剩下1盒于2025年9月23日被我局扣押;2024年5月1日购进4盒“芭宝丽”绯色香水,在限用日期(2024年10月6日)前销售3盒,剩下1盒于2025年9月23日被我局扣押;2024年5月1日购进20盒蕾琪轻透倍润防晒乳,在限用日期(2025年1月22日)前销售15盒,剩下5盒于2025年9月23日被我局扣押。当事人违法经营额为915元,无违法所得。当事人放在货架上的两盒医用液体敷料系朋友赠送,其打算以100元每盒的价格出售。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2、罚款1000元。 0.100000 0.091500 2025-11-03 2026-11-03 2026-02-03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杭埠镇 12315 舒城县新云日化店涉嫌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未备案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案案
    舒城县千人桥镇丰彩日化经营部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8N08215Q 黄娟 舒市监处罚〔2025〕301号 化妆品-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化妆品-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销售记录制度 我局执法人员在舒城县千人桥镇丰彩日化经营部正常从事经营活动的货架上发现5款化妆品均已超过使用期限。2025年9月23日立案调查,并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对已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实施强制扣押措施。另发现经营活动的货架上两款无二类医疗机械经营许可备案的医疗器械。针对当事人无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许可从事二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在当日我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现场改正。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第六十条第(五)项、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案件承办人建议并处如下: 1、警告; 2、没收已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5款)12盒; 3、罚款2000元。 警告;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1、警告; 2、没收已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5款)12盒; 3、罚款2000元 0.200000 0.028750 2025-11-03 2099-12-31 2028-11-3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千人桥镇 12315 舒城县千人桥镇丰彩日化经营部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