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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城县市场监管局】2025年行政强制信息(第二十五期)

    发布时间:2025-12-24 10:40 信息来源: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数据来源单位 备注 严重程度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经营地址 投诉举报电话 处罚名称
    安徽万绿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非法人组织 91340103MA2TWC610X 孙良本 舒市监处罚〔2025〕37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 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减轻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90元;2、罚款10000元。 1.000000 0.019000 2025-12-24 2025-12-24 2028-12-24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经济开发区 12315 安徽万绿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舒城春真堂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法人非法人组织 91500106305051554X 陈琼辉 舒市监处罚〔2025〕332号 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属于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进行处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没收违法所得130元。
    2、处以罚款5000元,合计5130元,上缴财政。
    0.500000 0.013000 2025-12-15 2026-12-15 2028-12-15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经济开发区 12315 舒城春真堂食品销售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安徽省诚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非法人组织 91341523MADM9Y635M 曹巨光 舒市监处罚〔2025〕333号 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属于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进行处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没收违法所得120元。
    2、处以罚款10000元,合计10120元,上缴财政。
    1.000000 0.012000 2025-12-15 2026-12-15 2028-12-15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经济开发区 12315 安徽省诚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安徽丰和食品有限公司 法人非法人组织 91341523MA2MYXBF92 宋丰和 舒市监处罚〔2025〕328号 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及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2025年10月21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有投诉举报涉及的标签标准过期执行标准的成包装的年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06元;3、罚款1200元。 0.120000 0.030600 2025-12-17 2026-12-17 2026-03-17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干汊河镇 12315 安徽丰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舒城县杭埠镇保靖村卫生室 法人非法人组织 PDY14001234152312D6001 李向群 舒市监处罚〔2025〕377号 药品-使用劣药-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当事人在治疗室内存放过期的药品 《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药品;2罚款10000元。 1.000000 2025-12-19 2099-12-31 2028-12-19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杭埠镇 12315 舒城县杭埠镇保靖村卫生室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案
    舒城县杭埠镇培育村卫生室 法人非法人组织 PDY14014334152312D6001 李俊然 舒市监处罚〔2025376 药品-使用劣药-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当事人在治疗室内存放过期的药品 《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药品;2、罚款10000元。 1.000000 2025-12-19 2099-12-31 2028-12-19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杭埠镇 12315 舒城县杭埠镇培育村卫生室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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