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残联:
梅发权委员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提案”的收悉,结合我处工作职能范围,现答复如下:
我处认为,无障碍设施的完善体现了城市的公益性和人文关怀。随着我县城区城市建设范围的扩展,市政道路、公园绿道体量大幅度增加,新建道路设施的无障碍环境也得到一定的改善。
2013年以来,我处在推进无障碍环境方面主要作了以下方面工作。
1、我处实施建设的城区新建、改建的市政道路均设置盲道,在路口人行道均设置无障碍通道;
2、我处实施建设的新建的公园、绿道、景区等设置了无障碍通道;
3、我处实施建设的安置房、公共建筑,在入口、电梯等位置均按设计规范要求,设置无障碍设施。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委员们的建议,在城市道路、公园、景区及其他基础设施、公共建筑、安置小区等建设项目建设中,充分尊重残联的意见,考虑残疾人的活动因素,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为推进我县无障碍环境建设贡献一分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