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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1年度扶贫帮扶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1-03-04 18:00 信息来源:舒城县重点工程处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局之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推动、落实官圩村村级振兴工作,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共同富裕”的总体要求,我处结合自身及包保村实际情况制定2021年度帮扶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做好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客观总结发展成就、正确分析发展形势、科学谋划发展目标,形成方向明、思路清、措施实,鼓舞人心、凝聚力量的工作计划。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乡村振兴工作健康平稳有序进行。动员和组织全处力量参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为该村实现全面小康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基础。

二、帮扶工作计划

1、继续做好单位包村工作。严格落实脱贫攻坚“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不降低对脱贫村帮扶资金的支持,为贫困儿童订购5000元“爱心报刊”。加强与镇、村沟通,按季度开展帮扶走访活动,推进精准帮扶取得实效。帮助指导村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监测和帮扶机制,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等开展动态监测,健全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落细落实过渡期的最低生活保障等各项帮扶政策措施,防止政策出现空白、工作出现空档,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3、继续做好干部包户工作。积极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对脱贫户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与脱贫户开展结对帮扶。一是对监测户因户因人制定年度帮扶计划,依托政府政策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每月开展一次帮扶走访;二是关心不忘脱贫户,在脱贫不脱政策和帮扶的基础上再送一程,继续按季度开展走访,帮助其家庭实现长期发展,稳定增收,防止返贫。

4、深入开展产业扶贫。根据脱贫户的实际情况,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争取政策和项目,予以支持。一是养殖扶持。对有一定劳动力,自身有增收愿望的脱贫户,鼓励其发展各类养殖产业,比如养鱼、养鸡、养鸭等。二是种植扶持。根据该村土壤及传统的种植习惯,鼓励脱贫户种植优质稻、蘑菇等。

5、大力实施就业扶贫。脱贫户中有劳动力,又愿意就近就业的,我处可根据其自身情况和技术能力,推荐到杭埠工业园区企业和杭埠防洪工程或恒大工地进行务工,增加家庭收入。

6、全面提升环境治理。因恒大文旅城项目实施,该村不适宜进行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我处将继续以资金补助形式由村进行统一管理实施,用于该村人居环境治理,为乡村振兴美好家园建设奠定基础。

7、培育文明新风。坚持志智双扶,大力宣传,传承发展乡村优秀传统文化,推进移风易俗,革除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8、加强基层党建。推行“党建+帮扶”模式,开展党建结对共建,指导帮助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发挥作用。指导定点帮扶村加强“两委”班子建设,做好村“两委”换届工作,夯实基层组织基础。认真落实省、市、县《选派干部管理办法》,加强对驻村干部的管理和关心支持,帮助其解决后顾之忧,对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认可的,优先选拔使用或晋升职级。

三、帮扶工作措施

1、压实压紧责任。帮扶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处各股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领导责任,在帮扶走访工作中要亲自部署,带头落实,全面推动帮扶工作的有序开展。

2、强化监督检查。将组织处扶贫办加强对“双包”工作的监督检查,按照“一岗双责”的相关规定,对不认真履行帮扶责任的部门及个人进行约谈、问责,并将结果纳入年终个人考核。

3、严肃执行问责。对帮扶工作不力,在各类考核评估出现较大问题影响全县考评结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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