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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关于分解落实2023年度工程建设项目争先创优目标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2 16:00 信息来源:舒城县重点工程处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机关各股室,各处属项目参建单位:

根据我处《关于分解落实我处 2023 年度重点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舒重〔20231号)文件精神,以项目“争先创优”为抓手,继续发挥处属项目在全县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的引领示范作用,依据各项目建设实际,现将 2023年度处属工程项目争先创优目标任务分解给你们。希望你们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加快推进,不折不扣地实施年度争创工作,保证争创任务顺利完成。

一、总体要求

我处实施的各类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应创尽创”的原则,凡符合奖项申报条件,均要求争创相应的安全、质量奖项。具体为:房屋和市政类工程在主体实施阶段,争创“省、市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下简称“安全标化工地”)和市级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示范工程(下简称“市质量标化工程”);安置房、公共建筑、市政道路、水利工程项目均要求争创“皋城杯”(市优质工程奖);公共建筑项目类体量均要求争创 “黄山杯”(省优质工程奖);景观绿化类项目均要求争创省优秀园林工程奖;其他类项目参照以上标准争创相应奖项。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争创“全国范围内交流的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四个工地(红色工地、绿色工地、智慧工地、安心工地)”和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鲁班奖等。

    二、具体任务

2023年度,我处已竣工或在建项目中有45个建设项目可争创相关安全、质量奖项。计划本年度共完成争创目标32项(不含“四个工地”),其中安全类9项,质量类23项。安全类奖项为省、市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其中省级4个,市级5个);质量奖项中市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7个,皋城杯奖12个,黄山杯2个,省优秀园林工程奖1个。详见附表。

三、保障措施

(一)增强争创意识。我处实施建设的各工程项目均为政府性投资的民生工程,建设优质工程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充分体现,各参建单位务必保持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管控工程安全、质量和进度,充分认识开展工程争先创优,既是落实处属工程安全质量管理责任的重要抓手,也是展现参建单位综合实力和管理水平的机会,更是获得业绩和荣誉的重要途径。

(二)加强争创管理。处各责任股室要对照年度争先创优任务,落实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具体责任人责任,建立严格的责任制。所有争创项目都要成立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为负责人,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工程师为成员的争创工作机构,制订切实可行的争创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表,认真遵照执行。工程各参建单位要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要密切同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对接,落实争创工作的申报组织工作。同时,要加强创优过程的常态化管理,保证争创工作取得实效,不走过场。

(三)规范争创程序。处属工程争创必须严格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相关规定和我处工程管理有关制度,认真履行争创程序。

1.制定争创计划。各项目施工企业根据具体的争创目标,在工程进场开工时,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争创方案,明确争创奖项的责任人员、经费落实、争创措施、申报评审时间节点等。争创方案经监理、项目现场代表、责任股室和处分管领导逐级审查后,报送至县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奖项申报要求,申报“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示范工程”须在工程结构主体完成30%时申报现场评审,申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须在主体工程完成量50%(市政工程在合同工程量60%前)。市级工程质量奖(皋城杯等)申报时间为竣工使用一年后,省级工程质量奖(黄山杯等)申报时间为竣工使用二年后。

2.实施过程监管。实施项目争创全过程管理,所有争创项目从开工至竣工都必须严格按照争创文件和争创方案的要求实施。争创市安全标化工地或质量标化工程的,严格按照《六安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审办法》(六建质函〔2021708 号)、《六安市住建局关于修改〈六安市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示范工程评审办法〉》(六建质函〔2021173 号)要求布置施工现场,设置安全体验区和质量样板区、样板间(段)。对争创省级安全标化工地必须从开工起严格按照《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标准》DB34/T5040-2016)严格落实“样板引路”创建理念,创建项目必须按照规定先设置样本区、样板间(段),总结经验,我处对未设置样本区(间、段)先行施工或施工未按照样本区(间、段)进行的项目,一律不得进行项目安全、质量奖项创建申报。皋城杯奖申报严格按照《六安市建设工程“皋城杯”奖评选表彰办法》(六建质函〔2021187)执行。严格落实全程监管创建理念,项目申报前做到“六个必须”。即必须在进场前制订创建方案,必须在开工前进行创建方案技术交底,必须在开工初各项设施安装到位并实际运行,必须在现场评审前进行施工、监理和业主单位三级现场初审,必须在正式申报时按规定程序逐级审批,必须在规定节点进行现场评审。项目现场评审实行“四要四不要”。即现场评审时间施工单位要提前告知处现场代表和监理,不搞临时通知,现场评审工程状态要实事求是不搞表面文章,现场评审接待要节俭不铺张浪费,现场评审风气要清明不搞歪门邪道。项目通过现场评审后要实现“五个保持”,即评审后存在的问题要保持整改及时,评审后工程状态要保持和现场评审时水平一致,评审后工程督查要保持常态化直至工程竣工验收,评审后各项设施要保持运转正常投入使用,评审后项目建设要保持按照样板严格控制。

3.严格申报审核。项目的安全、质量奖项的申报材料由施工企业根据相关争创文件(如:《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评审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实施细则(试行)》《六安市建设工程“皋城杯”奖评选办法》等)要求认真编写,由施工企业以正式文件形式提出申请,监理企业、处现场代表、股室负责人对申报时间、申报内容真实性和符合性逐级审核把关,经处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向县主管部门报送。市级主管部门评审通过后,推荐至省相关行业协会(如:安徽省建设行业质量与安全协会、安徽省风景园林学会)参加评审。评审结果以正式文件公布为准。对纳入争创计划的项目,我处将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加强工程日常监管,对达不到争创要求的项目我处将不予推荐申报。

(四)严格兑现奖惩。推动工程争先创优是我处落实国家和行业信用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处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抓手。我处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施工合同约定兑现奖惩措施。

1.我处将把工程争先创优纳入合同管理,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相应具体的奖惩办法。将争先创优履约情况作为对各参建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同处属工程市场准入、项目招标、工程款支付、保证金管理等挂钩,实行差别化管理。对完成争先创优目标任务的,兑现合同约定的经济激励和优惠待遇。

2.对于因参建单位原因造成未实现争创目标的。我处除严格按合同约定兑现违约责任外,还将依据相关规定,作为“履约不到位”信息,提交相关主管部门,计入施工、监理单位信用管理信息平台。对于非施工单位原因未能按计划完成争创任务的,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期间完成相关的证据信息采集,经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共同确认,作为工程结算审计依据。

3.凡对未按照我处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或申报时未经我处批准擅自申报的项目,我处将不予兑现相应的奖励待遇。对按规定程序争创成功的项目,我处将加强后续日常监管,视情节轻重取消或降低相应奖励待遇,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希望处各责任股室、各参建单位、各责任人高度重视处属项目争先创优活动,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量化考核标准,严格现场管理,注重资料完善,齐心协力,努力实现处项目年度争先创优目标。

附件:县重点工程处 2023 年建设项目争先创优目标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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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重〔2023〕13号 关于分解落实2023年度工程建设项目争先创优目标任务的通知.doc

舒重〔2023〕13号 关于分解落实2023年度工程建设项目争先创优目标任务的通知.pdf

舒重〔2023〕13号 附件县重点工程处2023年度项目争先创优任务目标分解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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