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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关于开展处属项目“五一”节前安全大检查暨4月份专项督查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0 18:00 信息来源:舒城县重点工程处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处机关各股室,处属工程各参建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县安委会第二次全体成员(扩大)暨“五一”期间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及县安委会《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提醒函》《舒城县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舒安办〔20237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管理、质量管控、有限空间管理、消防安全、文明施工、防汛安全等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监理单位监管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形成建设、监理、施工三方齐抓共管的合力。

深刻汲取北京、浙江等地发生的火灾事故教训及省内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深入排查整治处属项目安全隐患,做好“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结合处属工程综合检查考核办法,经研究决定,在处属项目中开展“五一”节前安全大检查暨4月份专项督查考核。

现将本次专项督查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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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重点工程处“五一”节前安全大检查4月份专项督查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提醒函》《舒城县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舒安办〔20237号)文件要求,切实抓好我处各项建设管理工作,深入排查处属项目安全隐患,结合我处实际,在处属项目中开展“五一”节前安全大检查暨4月份专项督查考核。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针对工程建设领域特点,以标准化、精细化、常态化管理为标准,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责任,深入排查安全、质量风险隐患,统筹抓好安全生产、质量管控、工程进度、文明施工、固定资产投资、农民工工资、合同管理及履约等各项中心工作,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五一”节前安全大检查暨4月份专项督查考核工作由处党组书记、主任余淮生同志统筹领导,处党组成员、副主任贾佳同志带队具体负责,成立五个由股室负责人任组长的检查考核组,成员由各工程股室人员组成,并从施工、监理单位中抽调10名专业技术人员。同时,成立一个督察监督组,负责监督本次专项督查考核工作(详见附件1)。

三、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分为安全生产、质量管控、有限空间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文明施工、防汛安全、监理单位7个专项,主要采取实体检查和资料检查的方式,列出问题清单、整改要求,同时根据考核表进行打分(详见附件3)。

四、时间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423日)。由各项目全体监理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质量员、安全员参加,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安全、质量隐患应及时整改。自查过程要有记录、有整改、有清单。各施工单位将自查《隐患三清单》经总监、现场代表签字后于423日前报送处法规监督股。

2.督查考核阶段(424日—428日)。处成立5个检查组,在各项目自查的基础上,针对各项目的特点,对各项目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本次从项目施工、监理企业抽调10名专业技术人员重点查找工程现场的安全、质量问题或隐患。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并参照考核表进行打分,现场发现的问题即时反馈给监理、施工单位,并跟踪整改。

3.整改反馈阶段(429日—56日)。各单位针对我处检查组检查反馈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整改回复由项目经理、总监、现场代表签字后报送法规监督股,我处结合整改结果形成督查考核通报。

4.闭环复查阶段(517日—519日)。检查组结合本次问题清单及整改回复情况对各项目进行一次“回头看”,由各检查小组分头落实,检查整改实际落实情况,作为本次督查考核通报内容。

五、结果运用

本次检查结果将作为项目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本次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不能按要求限期整改的,我处将根据处管理制度,除责令停工整改外,签发《项目履约处罚通知书》,并视情节严重情况,计入施工、监理企业信用管理平台。对重大安全隐患处置不当的,根据“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规定,取消该项目、参建企业及相关责任人评先评优资格。对问题较多、整改不及时的,我处将不予同意该项目申报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或质量奖项。对考核中倒数项目(后20%)的参建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处各责任股室务必对此次检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人员力量,加强对项目安全、质量检查工作的指导,督促项目关键人员到岗履职,落实项目完成自查工作。各施工、监理单位应落实总监、项目经理负责制,结合项目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本次督查考核阶段为一周,原则上对一个项目督查考核不少于半天时间,各检查组自由安排,必须在一周内完成督查考核工作。

(二)压实责任,落实隐患整改。各检查组须明确职责和分工,认真组织开展检查考核工作。检查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向本次检查总负责人请假,批准后应找相关人员代替检查。各施工单位对本次督查查出的隐患,要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闭环整改,监理单位要严格把关整改落实情况,对于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隐患一律不得在整改回复单上签字。

(三)明确重点,注重工作实效。针对各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严格落实问题风险隐患清单化管理机制、分类分级建立台账,逐一盘点销号,切实预防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附件:1.舒城县重点工程处“五一”节前安全大检查暨4月份专项督查考核计划安排表;

2.检查意见反馈单;

3.房建项目安全生产考核表(表1)、市政项目安全生产考核表(表2)、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考核表(表3)、消防安全考核表(表4)、质量管控考核表(表5)、文明施工考核表(表6)、防汛安全检查考核表(表7)、监理单位考核表(表8)、其它项考核表(表9)(请扫描二维码查看)。

 







舒重秘〔2023〕10号 关于开展处属项目“五一”节前安全大检查暨4月份专项督查考核的通知.doc

舒重秘〔2023〕10号 关于开展处属项目“五一”节前安全大检查暨4月份专项督查考核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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