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万佛湖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直属 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薛雁翔同志任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副主任;
杨绪春同志任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总工程师;
郭亮同志任县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 1 年);
杨圣华同志任县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1年);
宋飞同志任县会计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陈友文同志任县财政局桃溪财政所所长(试用期 1 年);
乔大飞同志任县防汛抗旱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 1 年); 朱思春同志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 1 年)。
免去薛雁翔同志的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总工程师职务。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