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舒城县重点工程处 > 政策法规 > 部门文件 > 其他文件

【其他文件】关于印发《县重点工程处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4 18:00 信息来源:舒城县重点工程处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处机关各股室,处属工程各参建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安委会印发的《舒城县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舒安办函〔20237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处工作实际,排查整治处属项目动火作业安全隐患,特制定《县重点工程处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824

 

 

 

 

县重点工程处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根据《舒城县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舒安办函202375号)《舒城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六安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安徽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皖安办〔202338 号)要求及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视频会议精神,经县安委会安排部署,即日起至8月底,在处属项目集中开展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及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开展电焊、气割()等动火作业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动火作业用工施工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作业审批管理不严格、安全培训教育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督促参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电焊、气割()等动火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安全风险,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二、整治范围及时间

即日起至8月底,对处属在建项目集中开展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

具体项目包括:清溪园东区一标、清溪园东区二标、第二人民医院、青墩安置小区、县委党校、三馆一院、晴川一品三期、县医院东区、兰亭新宇、千人桥高铁安置小区、桃溪农业科创中心、永丰五期一标、永丰五期二标、县中医药提升工程、白鸥观澜、三南路、城南污水处理厂、杭埠河堤身防渗应急处理工程、杭埠三条路(创新大道、玉兰路、龙安路)。

三、整治重点

()查施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是否明确“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动火场所谁管理、谁负责”“谁的项目、谁负责”“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的管理制度;是否存在不查验动火作业人员证件,聘用、雇佣或指使无证人员、未经安全培训合格人员进行动火作业等情形。

2.是否存在无资质、超范围违规承接动火作业业务等情形。

3.是否建立健全动火作业人员档案。

4.是否建立完善动火作业审批和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

5.是否按规定向动火作业人员配备相应劳动防护用品。

6.是否按规定对动火作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7.是否加强动火作业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是否对动火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动火设备。

8.是否存在使用、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等情形。

9.是否加强外包作业管理,将作业活动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范围,建立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查动火作业现场及外包作业管理

1.动火作业人员是否依法依规持证上岗。

2.动火作业人员是否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3.动火作业人员是否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

4.动火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相应劳动防护用品进行作业。

5.动火作业前是否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有效落实管控措施。

6.动火作业前是否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在建筑物主要出入口和作业现场醒目位置张贴公示。

7.动火作业前是否清除作业区域及可能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可燃、易燃、易爆物品和介质。

8.动火作业时是否严格执行作业程序、规程、规范和标准,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9.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需要进行动火作业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是否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

10.动火作业后是否进行全面清理复查,确保无遗留火种。

11.是否提级管理外包项目作业过程中需要进入危险区域作业进行的动火作业。

12.动火作业现场是否建立应急疏散预案。

(三)查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管理

1.是否对涉及动火作业的工种、人员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教育试卷内容是否包含动火作业相关知识要点。

2.在动火作业前,是否对动火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技术交底。

四、工作要求

()强化自查自纠。各项目要结合实际,明确专项排查整治具体工作安排,动员部署开展专项整治排查行动。在8月底前,由监理单位牵头,组织施工单位开展1次全面自查自纠行动,建立动作作业工作台账,逐项落实整改措施,经项目经理、总监、现场代表签字审核后,于831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台账报处法规监督股。

()强化警示教育。8月底前,各项目要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重点突出动火作业管理、电焊气割作业“十不准”、火灾逃生、动火作业典型事故案例等内容,做到不漏一岗、不漏一人,要组织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上岗。8月底前,各项目开展一次以动火作业引发火灾为主题的逃生应急演练,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一线作业人员绘制一张逃生路线图,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和应急处置措施,掌握自救互救能力,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养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强化调度督促。8月底前,我处将组织相关人员

对重点项目进行全方位排查,结合项目自查自纠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执行清单化管理,督促施工企业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逐一挂单销号,形成闭环。本次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开展落实情况与年终项目考核、评先评优相挂钩,对排查整治不力、整改落实不真、责任压实不严的,将依据《施工合同》严肃处理。

 

 舒重秘〔2023〕21号 关于印发《县重点工程处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docx

舒重秘〔2023〕21号 关于印发《县重点工程处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pdf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