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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3年第四季度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检测反馈问题整改提升工作台账

发布时间:2024-01-18 09:30 信息来源:舒城县重点工程处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标准 问题明细 整改情况
整改进度(已整改/整改中) 整改情况
政策法规 部门文件 ①2021年至今未梳理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本栏目不高于及格分,然后再计算如下分值②全面公开本部门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含代县区政府起草的和本部门印发的);③本部门印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可以全文公开的文件,部门文件不得与上级文件混杂④规范性文件提供WORD和PDF文本下载功能;提供政策咨询渠道和电话。⑤规范性文件与解读一一对应(18年之后需解读)⑥其他文件鼓励配套解读,其他文件全部未配套解读的,扣除其他文件分值的一半,若有一件解读,就可不扣分)⑦规范性文件涵盖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信息,规范性文件与解读链通,方便对照阅读。⑧发现规范性文件未按照规范格式调整的,例如正文字体不规范、下载版本不规范的,每件扣2分;其他文件未公开去公章文字版 的,每件扣2分(考核2023年之后) 其他文件:
部分文件的元数据板块成文日期与文件落款日期不一致,如:【其他文件】关于分解落实2023年度工程建设项目争先创优目标任务的通知、【其他文件】 关于分解落实我处2023年度重点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其他文件】关于印发《县重点工程处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已整改 对以上三个文件成文日期与落款日期进行整改,保证日期一致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考察点:①规范性文件按季度备案信息②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含部门代县政府起草的、本部门名义印发的两种) 202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更新不及时,缺少第四季度信息 已整改 已发布四季度相关信息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考察点: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政府工作报告、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①任务分解、②执行和③落实情况等信息(按月或者季度公开)。 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信息公开不规范,缺少监督方式;
建议及时公开2023年12月份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已公开情况说明:1月公开)
已整改 1.对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相关信息进行整改,增加监督方式;
2.目前已公开重点处2023年12月份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和2024年1月份重点工作清单 
政策解读 其他解读 考察点:2021年至今未发布政策解读的,不高于及格分,再计算如下分值。①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发布②专家关于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核心内容、主要条款等做出的相关解释说明;③媒体关于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核心内容、主要条款等做出的相关解释说明。(深入解读①制定背景和依据、②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③研判和起草过程、④工作目标、⑤主要内容、⑥创新举措和⑦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等实质性内容(7要素考核2020年7月份之后的解读);解读与文件发布时间间隔不超过3个工作日。(形式多样与内容质量各占比4分,解读与文件未链接、解读内容与原文大量重复、过于简单以及以起草说明代替的每件扣3分,扣完8分为止) “【文字解读】《关于分解落实我处2023年度重点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政策解读”解读质量不高,存在简单摘抄原文情况 已整改  对已发布的《关于分解落实我处2023年度重点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政策解读进行修改,删除与原文重复的内容,对政策解读进一步精炼,提高解读质量。 
监督
保障
公开制度 考察点:①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②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③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④政务舆情回应制度、⑤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⑥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⑦政务公开发布协调制度、⑧政府信息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⑩政策解读制度、⑪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⑫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⑬政务公开考评制度、⑭政府开放日制度、⑮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等相关制度。(参照市级新修订的制度执行,不强制要求全部更新) “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 2023-02-06”中主动公开时限未调整为“20个工作日” 已整改 对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进行修改,公开时限调整为:“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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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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