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重秘〔2024〕16号
处机关各股室,各处属工程参建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指示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第3号台风“格美”已于25日0时前后在台湾省宜兰县南澳乡沿海登陆,预计以每小时15公里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将于25日下午到夜间在福建秀屿到连江一带沿海登陆(台风级或强台风级),之后穿过福建后深入内陆。受台风“格美”外围云系影响,26日起我县将有一次降水过程,其中27日降水较为明显;台风影响期间平均风力增至4级,阵风7~8级。为贯彻落实市、县会议精神以及县防办《关于做好第3号台风“格美”防御工作的通知》(舒防办〔2024〕3号)要求,切实做好第3号台风“格美”防御工作,现将舒防办〔2024〕3号文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防台风责任。处党组、各股室、各项目要切实增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县工作部署,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迅速部署落实,形成严密的防台风组织体系,各项目监理、施工负责人要坐阵指挥,项目部管理人员要一线指挥,压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把责任细化到具体单位、每个人员、各个环节。要严格落实处党组成员包保制度,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查调度,各党组成员在防台风期间要对各自包保项目开展督查检查,全力督促指导在建项目做好台风防范应对工作。
二、做好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台风期间,所有在建工地一律停止作业,并划定危害区域,防止人员滞留。台风来临前,监理单位要牵头组织施工单位立即开展隐患排查,强化防御措施。一是加强对临时工棚、简易宿舍、围墙(围挡)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特殊情况要及时组织人员转移避险;二是加强对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吊篮、高空作业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隐患排查;三是全面检查工地现场的排水防涝设施、机电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加强临时用电管理,必要时要及时切断电源;四是严格落实对塔吊等建筑起重机械的防风安全措施。
三、落实值班值守制度。防台风期间,处机关、各项目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一是所有应急防范、值班值守责任人等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二是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处党组成员、各股室负责人、监理,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要在岗带班;三是一旦出现暴雨等恶劣天气,各项目要立即组织人员排水降水;四是做好雨情、水情、涝情和处置情况信息报送工作。
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