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机关各股室,处属工程各参建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舒城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舒安〔2024〕3号)要求及县安委会2024年度第五次全体(扩大)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压实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刻汲取近期各地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深入排查整治处属项目风险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结合处属工程综合检查考核办法,经研究决定,在处属项目中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暨10月份专项督查考核。现将本次专项督查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2024年10月22日
舒城县重点工程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暨10月份专项督查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舒城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舒安〔2024〕3号)要求及县安委会2024年度第五次全体(扩大)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压实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排查整治处属项目风险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结合我处实际,在处属项目中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暨10月份专项督查考核。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针对工程建设领域特点,以标准化、精细化、常态化管理为标准,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责任,深入排查安全、质量风险隐患,统筹抓好各项建设管理工作,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暨10月份专项督查考核工作由处主要负责人余淮生同志统筹领导,处党组成员李彬同志带队具体负责,成立3个由股室负责人任组长的检查考核组,成员由各工程股室人员组成,并从处专业技术人员库中抽选6名专业技术人员。同时,成立一个督察监督组,负责监督本次专项督查考核工作(详见附件1)。
三、检查内容
检查考核内容分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有限空间安全、质量管控、生态环境保护、关键人员到岗和实名制等6个专项,主要采取实体检查和资料检查的方式,列出问题清单、整改要求,同时根据考核表进行打分(详见附件3)。
四、时间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10月27日)。由各项目全体监理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质量员、安全员参加,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安全、质量隐患应及时整改。自查过程要有记录、有整改、有清单。各施工单位将自查《隐患三清单》经监理、现场代表签字后于10月27日前报送处政策法规股。
2.检查考核阶段(10月28日—11月1日)。处成立3个检查组,在各项目自查的基础上,对各项目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查找工程现场的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问题隐患。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并参照考核表进行打分,现场发现的问题即时反馈给监理、施工单位,并跟踪整改。
3.整改反馈阶段(11月2日—11月8日)。各单位针对我处检查组检查反馈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整改回复由项目经理、总监、现场代表签字后报送政策法规股,我处结合整改结果形成报告。
4.闭环复查阶段(11月14日—11月15日)。检查组结合本次问题清单及整改回复情况对各项目进行一次“回头看”,由各检查小组分头落实,检查整改实际落实情况,作为本次督查考核通报内容。
五、结果运用
本次检查结果将作为项目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本次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不能按要求限期整改的,我处将根据处管理制度,除责令停工整改外,签发《项目履约处罚通知书》,并视情节严重情况,计入施工、监理企业信用管理平台。对重大安全隐患处置不当的,根据“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规定,取消该项目、参建企业及相关责任人评先评优资格。对问题较多、整改不及时的,我处将不予同意该项目申报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或质量奖项。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处各责任股室务必对此次检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人员力量,加强对项目安全、质量检查工作的指导,督促项目关键人员到岗履职,落实项目完成自查工作。各施工、监理单位应落实总监、项目经理负责制,结合项目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本次督查考核阶段为一周,原则上对一个项目督查考核不少于半天时间,各检查组灵活自由安排,必须在一周内完成检查考核工作。
(二)落实隐患整改。各检查组须明确职责和分工,认真组织开展检查考核工作;各施工单位对本次检查查出的隐患,要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闭环整改,监理单位要严格把关整改落实情况,对于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隐患一律不得在整改回复单上签字。
(三)注重工作实效。针对各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严格落实问题风险隐患清单化管理机制、分类分级建立台账,逐一盘点销号,切实预防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附件:1.舒城县重点工程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暨10月份专项督查考核计划安排表;
2.检查意见反馈单;
3.房建项目安全生产考核表(表1)、市政项目安全生产考核表(表2)、消防安全考核表(表3)、有限空间安全考核表(表4)、质量管控考核表(表5)、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表(表6)、关键人员到岗和实名制考核表(表7)、其它项考核表(表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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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舒城县重点工程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暨10月份专项督查考核 计划安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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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10月28日-1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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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指挥
余淮生 余 |
分组 |
人员安排 |
检查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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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负责 |
组长 |
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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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考核组 |
李彬 |
汪叶胜 |
刘 灿、杨瀚森 刘艾全、徐应春 |
县医院东区、第二人民医院、杭埠防洪工程、城南污水处理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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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 昊 |
薛 磊、王 昊 韩 勇、解正泽 |
桃溪农业科创中心、白鸥观澜、三南路、城南排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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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圣军 |
俞 敬、魏祥红 夏海山、郏 瑞 |
三馆一院、县中医药提升工程、永丰五期一标、永丰五期二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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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监督组 |
胡道平 |
陶婷婷、杨 玲 江子辉、吕秀明 |
对检查考核组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检查考核工作进行督查 |
附件2:
舒城县重点工程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暨10月份专项督查考核意见反馈单
(项目名称):
根据舒重秘〔2024〕25号《县重点工程处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暨10月份专项督查考核的通知》要求,我处于 月 日对 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考核。现将本次检查考核反馈意见如下:
1.已(未)按要求开展安全自查工作,已(未)按时提交《自查报告》;
2.存在主要问题:
施工负责人(签字): 检查组成员(签字):
监理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