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重点工程处关于分解落实2026年度重点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
舒重〔2026〕6号
处机关各股室、各项目参建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2026年重点项目建设计划要求,根据《关于印发舒城县2026 年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舒发办〔2026〕2号),结合我处项目实际情况,现将我处 2026年度重点工程建设任务分解,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我县深入实施“12341”总体发展战略为指引,紧紧围绕县政府年度项目建设计划,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舒城。坚持精品建设、安全第一、廉洁高效的工作原则,持续加快在建项目进度、着力推动竣工项目结算审计,推动我县重点工程建设高质量推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年度任务
2026年计划实施市政路网、棚改安置房、公共建筑、环境治理、防洪排涝5大类36项重点工程。项目总投资共23.06亿元,本年度计划完成投资5.96亿元。
1.市政路网工程。计划实施市政道路16条19.46公里,其中续建市政道路6条7.3公里;新建道路6条6.3公里;进行前期工作的道路4条5.86公里。
2.棚改安置房工程。计划建设2处约18.2万平方米棚改安置房。
3.公共建筑工程。计划建设三馆一院、城西片区邻里中心、县中医院传染病区一期、县第二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县智慧物流运营中心、山七消防站、县人才公寓改造提升、城关第八幼儿园装饰搬迁等公共建筑项目,累计建筑面积17.2万平方米。
4.环境治理工程。计划建设环境治理项目6个,其中续建3个,三里街周边生态环境治理、城南污水处理厂工程、七门堰路污水管网工程;新建项目2个,县中医院南侧地块环境提升工程、城西片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启动龙舒生态停车场项目施工前期工作。
5.防洪排涝工程。计划建设城市排涝工程共4处,其中续建项目1处,为城西片区内涝治理工程一期;进行前期工作3个,分别为城西片区内涝治理工程二期工程、城南片区内涝治理二期工程和南溪河防洪及旅游配套工程二期。
三、工作目标
(一)续建项目有序竣工完工
全力以赴实现13项工程竣工交付或完工。华山北路、梅河东路(龙眠路—城东路)、中医院周边三条路、龙津大道(南溪路—G237)等市政道路建成通车;七门堰东路污水管网建成投用,城南污水处理厂竣工投入运营,永丰小区五期二标、山七消防站、中医院传染病区一期、县智慧物流运营中心竣工交付;三馆一院、邻里中心、南塘春晖小区一期工程基本完工。
(二)实现新建项目有序开工
2026年全年计划新开工项目12个,积极完善要素保障,推动审批流程落地,上半年实现春秋路(梅河路—南溪路)、人才公寓改造提升工程、城关镇第八幼儿园装修搬迁工程、中医院南侧地块环境提升等项目按期开工建设,下半年争取南港北路(桃溪路—周瑜大道)、丰乐路(华盖路—万佛路)、华盖北路(丰盛支路—周瑜大道)、陶因北路(丰盛支路—周瑜大道)、周瑜大道(万佛路—西环路)、阙店路(仁峰路-七门堰路)、干汊河路(仁峰路-七门堰路)、城西片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开工建设。
(三)持续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对列入储备项目的龙舒生态停车场、鹿起路(杭北干渠—七门堰东路)、南溪路四期(龙津大道—鹿起路)、仁峰路(仁和路—春秋南路)、城西路(七门堰路—桃溪西路)四条市政道路、城西、城南片区内涝治理二期项目、南溪河防洪及旅游配套工程二期项目,持续推进前期工作进程,有序开展立项、可研、设计、预算等前期工作,提高谋划建设项目成熟度。
(四)有序推动竣工项目审计和工程移交工作
分类、分批推动已竣工项目结算审计工作,提高结算工作效率,着力解决部分历史遗留问题。同时督促已竣工项目施工单位,及时报送结算审计资料,确保审计工作正常开展。
推动项目竣工交付和质保期满项目验收移交,让建设项目更好发挥效益。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主体责任。为保证续建项目的按时完成,进一步压实施工、监理、设计、造价咨询等各参建单位责任,强化合同管理,追究违约责任。续建项目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计划,科学合理组织实施,确保按期推进;新建项目落实相关股室工作责任,要求对照县政府项目推进计划,细化节点任务,做好与有关单位对接,完善要素保障、推进工作流程,确保按期开工建设。
(二)强化项目调度。持续实行调度机制,对部分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项目,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继续实行高位、高频调度。正常项目每半月一调度,通过细化工程节点,落实各方责任,消除工作堵点,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三)坚持制度管理。坚持用制度管理项目,坚持处党组会决策机制,发挥处工程业务会、审计业务会、设计造价方案汇报会等会商机制,运用工程综合巡查、履约约谈、履约处罚、年度评比等督查、考核、激励措施,规范参建企业和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实现建设项目全过程规范管理。
(四)加强信用管理。继续实行信用管理制度,坚持“奖罚分明”,持续实行工程巡查考核制度,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加强对参建单位履约情况的考核督查,对守诚信、履约能力强的企业、个人,将在日常检查考核中予以通报表扬,并将结果运用到年度的评先评优工作中;对不守诚信、履约能力差的企业、个人,实行履约整改或履约处罚、约谈法定代表人等措施,严重违约的抄送行业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五)做好外部协调。一是在制定项目建设计划时,加强与县发改、自然资源、林业、财政、属地乡镇、管线等单位对接,掌握项目土地、征迁、资金、管线迁改等落实情况,提前办理有关报批工作;二是对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的环境保障问题,主动靠前服务,并借助重点工程推进专班等平台及时协调解决。
附:县重点工程处 2026 年度工程建设任务责任分工表
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2026年3月23日

皖公网安备 341523020000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