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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2016年度金融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7-05-27 00:00 信息来源:舒城县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为更好地部署全年的金融工作,促进全县经济金融良性互动,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金融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我县2016年金融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两学一做”活动为抓手,开展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工作,扎实推进农村金融综合改革发展,进一步提升企业融资水平,强力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完善普惠金融体系建设,深入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和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为保持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16年主要目标任务:力争全年新增贷款21亿元,年末贷款余额达174亿元;“三农”及小微企业贷款增幅不低于全部贷款增幅;直接融资力争全年新增上市辅导备案和在审企业各1家,在“新三板”挂牌企业新增2家;全县直接融资额达15亿元以上,股票融资额达1亿元以上,金融服务支持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主要工作

(一)不断创新方式,助推实体经济“调转促”

1、着力优化信贷结构。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一系列对中小微企业相关金融政策,重点加大对县内成长型、科技型和主导产业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继续围绕县重点项目建设,重点做好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农业、文化旅游业等一批重大项目的融资工作;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降低贷款利率和担保机构保费利率,扩大银行续贷比重,努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2、不断丰富金融产品体系。全面推开“税融通”业务,对无不良信用记录、纳税信用级别不低于B级的中小微企业高效迅速地发放低利率的纯信用或担保贷款。继续发挥助保金、农村保证保险贷款和税融通等金融产品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结合我县实际,鼓励金融机构推陈出新,开发出更多切合实际、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金融产品。

3、深入推进“4321”银政担合作模式。推广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新发生的单户在保余额500万元以下融资担保业务全部纳入“4321”政银担合作试点。提高银政担合作覆盖面,加强政策扶持,强化风险分担,建立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确保实现“4321”模式贷款占小微企业贷款比重有较大幅度提升。

4、继续设立过桥资金。充分发挥政府独资的金龙小额贷款公司的过桥资金作用,对县域内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且符合新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短期过桥支持。过桥资金严格安照市场化原则,专款专用,力争年度周转效率超过10次以上。探索建立产业基金,增强政府扶持企业的能力。

(二)加大信贷投放,推动农村金融综合改革纵深发展

5、全力争取信贷规模。鼓励各金融机构加强对上对接,积极做好信贷政策和规模争取工作,争取更多的信贷资源向我县倾斜,做大做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其主力军作用,鼓励农商行发行金融债券,拓宽信贷资金来源,增强投放能力。

6、探索“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加快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确权登记颁证进度,全面启动并加快推进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各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重要性,特别是涉农金融机构要广泛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业务,切实满足农村金融需求。

7、推广普惠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特别是涉农金融机构重心下移,向重点乡镇和产业聚集区延伸网点,加速向“三农”渗透,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继续加快金融服务室建设,努力改善农村基础金融服务;继续实施金融IC一卡通工程,拓宽其应用领域。

8、加快实施金融扶贫。加强贫困地区支付基础设施建设,今年力争实现全县贫困村惠农服务室全覆盖,扩大惠农服务室在贫困地区的覆盖面;协调各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扶贫政策和信贷规模的争取力度;创新精准扶贫担保模式,破解贫困群众无抵押、无担保的瓶颈;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尽快落实金融扶贫“四单”机制(即:单列信贷资源、单设扶贫部门、单独研发扶贫金融产品、单独考核),实现金融精准有效扶贫。

(三)全面落实政策,大力推动企业直接融资

9、落实企业上市各项奖励政策。全面落实兑现企业上市(挂牌)县级财政奖励部分。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担保费率不超过1.5%。同时协调县内相关职能部门在项目申报、资金安排、权证办理、行政审批(许可)、合法合规证明等方面,为企业上市(挂牌)开辟“绿色通道”。

10、加快推进企业直接融资步伐。通过召开培训会、邀请专业证券公司为企业现场指导培育,进一步梳理县内高新技术、节能环保、文化旅游等新兴产业,充实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强力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力度,年内重点做好万佛湖旅游公司上市备案辅导,力争上报在审,对夏星食品公司等开展上市辅导服务,同时做好对金桥农林、新荣久农业科技等“新三板”挂牌后备资源企业的辅导、培育和跟踪服务工作。力争全年新增上市辅导备案和在审企业各1家,在“新三板”挂牌企业新增2家,全县直接融资额达15亿元以上,股票融资额达1亿元以上,鼓励和支持已上市(挂牌)企业再融资和兼并重组,发挥带动作用。

(四)加强信用建设,持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11、强化考核激励政策。继续完善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考评办法,增加新增贷款、服务实体经济、续贷率等方面的考核权重,对贡献突出的金融机构给予表彰奖励和适当政策支持。对落实不力、存贷比过低、未实现“三个不低于”目标的商业银行县支行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整改。

12、严控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经营风险。继续做好对融资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坚持日常监管与现场检查相结合,规范整顿融资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促使其依法合规经营。

13、推动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信用道德、信用制度和信用文化建设为重点,继续组织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加强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积极引导小微企业提高自身素质,改善经营管理,健全财务制度,增强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14、健全金融风险防控机制。引导县内企业科学合理上项目、扩规模,拓宽融资渠道,确保资金链安全运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严格做好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发挥好政府性担保公司和过桥资金作用,力争确保正常生产经营企业的担保和资金周转需求,有效化解潜在金融风险。

15、继续实施打击恶意逃废债活动。加大对非法集资和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公、检、法、司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商机制,集中打击一批恶意逃废金融债务企业,加大对各种类金融企业及投资理财类公司的筛查力度,发现风险苗头,及时加以处理,全力维护全县良好的金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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