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度假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舒城县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2015年7月20日
舒城县金融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办〔2015〕8号),舒城县金融工作办公室由行政机构调整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全县金融行业发展重大问题;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经济、金融工作的决议和决定。
(二)拟订全县金融行业发展规划,拟订加强金融行业服务、促进金融行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推进全县金融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三)协调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的关系,构建政、银、企合作平台,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联系各类金融机构,引进域外金融机构入驻,并做好配合服务;指导地方金融机构有关改革发展工作,促进地方金融建设。
(四)协调县内重大项目投融资工作。
(五)承担本县企业进入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协调和服务工作;协调企业上市和重组、兼并、再融资工作;联系和服务资本市场中介机构;培育和发展全县多层次资本市场。
(六)监管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投融资平台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范打击金融欺诈、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推进金融行业诚信环境建设。
(八)承担县政府对辖区内金融机构的考评和考核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金融工作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
(一)文秘股
负责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宣传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效能建设、招商引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扶贫等工作。
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全县金融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全县金融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地方金融工作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
(二)综合股
联系银行业监管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引进域外金融机构入驻,并做好配合服务;组织开展政府、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及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引导和规范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发展,落实支持银行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负责地方金融行业有关数据统计分析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地方金融机构有关改革发展工作;承担县政府对辖区金融机构的考评工作。
主管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金融互助组织等监督管理工作,推进行业自律;配合有关部门推进金融行业诚信环境建设。
(三)业务股
联系保险业监管机构和保险业协会及保险业金融机构;承担地方保险业金融机构有关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引导、协调和鼓励保险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协调地方投融资体系建设;联系证券监管机构和证券业协会;承担地方证券业金融机构及区域性股权市场有关协调和服务工作,促进全县资本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协调企业上市及资产重组、兼并收购和再融资工作;联系和服务资本市场中介机构。
主管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监督管理工作,推进行业自律;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买卖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
三、人员编制
县金融工作办公室事业编制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