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舒城县2016年综合预算编制方案》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经济、金融工作的决议和决定;(二)制订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推进全县金融体系的完善和发展;(三)协调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的关系,构建政、银、企合作平台;(四)负责协调县内重大项目投融资工作;(五)负责企业上市有关工作;(六)监管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投融资平台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工作;(七)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加强金融监管,规范金融秩序;(八)承担县政府对辖区内金融机构的考评和考核工作;(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6年舒城县金融工作办公室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即本级单位预算。
三、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1、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计70.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53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70.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5.53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
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