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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委托主体 |
1 | 出具融资担保公司监管意见证明 | 报省市金融办核准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相关业务初审 | 行政相对人 |
2 | 出具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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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 |
3 | 出具小额贷款公司自然人股东资产证明、收益性财产收入证明 | 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中吸纳新股东(增资幅度在原有资本金20%以内的)审批 | 行政相对人 |
4 | 出具小额贷款公司设立验资报告 | 报省市金融办核准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相关业务初审 | 行政相对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