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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1-06-28 10:41 信息来源:舒城县金融服务中心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今年以来,我县金融工作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服务实体经济,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各项金融优惠政策,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2021年上半年金融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服务实体为主线,全面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1.存、贷款规模不断扩大。今年2月末,我县存款余额516.2亿元,首次突破500亿元大关,存款规模在全市排名第一,5月末,全县各项存款余额521.73亿元,较年初新增40.23亿元,同比增加8.09%,存款规模居全市第二。各项贷款增长迅速,5月末,全县各项贷款余额395.1亿元,较年初新增36.38亿元,同比增加18.15%。全县存贷比75.73%,新增存贷比90.43%,贷款规模和贷款增量均居全市第一。信贷结构持续优化,5月末,全县小微贷款余额109.76亿元,同比增加21.3%,高于全部贷款增速的3.15个百分点。涉农贷款余额249.12亿元,同比增加21.07%,高于全部贷款增速的2.92个百分点。

2.信贷便利程度不断提升。继续扩大“税融通”业务规模,将支持对象从纳税A级、B级企业扩大到M级,大力推广新型政银担、续贷过桥等金融政策,到今年5月末,县金龙小额贷款公司已累计为县内479家企业提供过桥资金43.09亿元,其中今年1-5月份为23家中小企业提供过桥资金1.39亿元,今年新增发放税融通贷款1.53亿元惠及企业151家,“4321”在保余额5.88亿元,今年新开展业务3.96亿元。

3.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做大做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2020年下半年到今年元月份,在县政府的积极帮助下,舒城农商行完成新一轮增资扩股,共募集股本2亿股,实收资金3.6亿元,增资扩股后,农商行资本充足率、最大单一客户贷款授信集中度和贷款集中度相应提高。今年5月末,县农商行存款余额达219.14亿元,占全县存款余额的42%;贷款余额162.5亿元,占全县贷款余额的41%,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显著增强。

4.金融获得感不断增强。2019年8月开始利率市场化改革以来,央行引导LPR利率下行,一年期LPR从4.25%逐步降至3.85%,2019年末我县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6%左右,经人民银行测算,目前加权平均利率为5.2%,较2019年末下降了0.8个百分点,为小微民营企业节约贷款利息约1600多万元,企业融资成本下降明显,获得感逐步增强。

(二)以推进企业上市为抓手,全力提升资本市场运用水平。

1.企业上市喜获新突破。截止今年5月末,全县已有36家企业在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成功挂牌,其中今年新增2家:安徽徽宝农林公司和舒城县科亚广告公司。今年3月26日,英力电子于在深交所创业板成功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3300万股,募集资金42405万元,实现我县上市企业零的突破,同时也成为六安市“十四五”首家上市公司,为我县广大优质企业走进资本市场、借力跨越升级开了个好头、树立了标杆。

2.培育计划迅速启动。为认真落实市政府“雁阵”计划,我县储备一批上市重点推动“青雁”企业,主要有:刚毅电子、舒城农商行、中冀雄环境科技公司、精卓光显。目前上市前期准备工作都在按计划推动。为进一步加强对企业上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出台了《中共舒城县委办公室、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百亿企业培育工作推进机构的通知》,成立了5个企业上市工作组,对每个拟上市重点企业,分别确定一名县领导为组长,县金融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以乡村振兴为契机,全面促进城乡产业大发展。

1.推动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新阶段,按照保持过渡期内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的要求,继续积极满足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需求,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脱贫,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过渡期内政策力度不减。各乡镇、各村对资信条件好的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开展对接摸排,结合生产经营需求,给予小额信贷精准支持,提高投放对象精准度。今年以来,全县已累计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138笔449万元,余额5968笔23004万元。

2.精准支持各类涉农经营主体信贷需求。“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信用贷款)。通过“整村授信”工程,采取农民信用变资金的形式,着力解决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难题,自此项工作推动以来,舒城农商行在全县248个行政村、街道、社区开展走访服务,截止5月末,舒城农商行整村授信工程建立客户档案总计11.24万户,授信金额29.58亿元,用信金额8.45亿元。“劝耕贷”产品(信贷+省农担担保)。继续完善并推广新型农业信贷担保“劝耕贷”模式,为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资金支持,截止目前,我县今年已累计发放劝耕贷21782万元,余额20459万元。各项政策性优惠贷款。2020年疫情高峰和复工复产阶段,人民银行设立了3000亿疫情防控专项再贷款、5000亿复工复产再贷款再贴现、1万亿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共三项再贷款政策,支持有关银行向抗疫保供重点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发放优惠贷款,帮助企业解决了资金周转和扩大融资等迫切问题。截至2021年5月末,全县再贷款再贴现余额10.98亿元,累计延期普惠小微企业贷款达23亿元,发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达9亿元,上述政策直接支持4800余户中小微企业和贫困家庭获得政策性优惠贷款(含延期)11亿元,户数、金额均位居全市前列。

3.拓宽金融服务深度和广度。为进一步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兴产业发展,各商业银行分别推出了一系列金融产品,主要有:县农发行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贷、涉农产业贷;工行的小企业周转贷款、银政通;农行的金担通、抵押E贷、首户E贷;中行:起步贷、线上抵押贷;建行:创业贷、薪金贷、房押快贷;邮储银行:小企业抵押贷款、小微易贷、工程信易贷;徽商银行:信e贷、保e贷、中标贷;舒城农商行、桐城农商行:金农商e贷、金农企e贷;正兴村镇银行:助建贷等等,信用类贷款产品种类增多,对经营类贷款利率普遍下调,打破涉农金融主体贷款难和金融机构难贷款的两难格局。

(四)以守住风险底线为基础,金融生态环境不断优化。

1.有力化解重点风险。结合中央巡视整改反馈问题,督促县农商行和正兴村镇银行及时制定风险化解方案,通过现金清收、续贷化解、依法处置等多种方式,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化解力度,加强对新发放贷款的审核管理,严控新增不良贷款,截止目前,两家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率均在监管指标以内。联合县纪委、县组织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公职人员在农商行系统不良贷款清收专项工作,我县公职人员在农商行系统不良贷款共有355笔,合计金额1368.23万元;截至5月末已全部整改完成。

2.加快处置抵债资产。制定了《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支持商业银行融资担保公司抵债资产处置暂行办法>的通知》(舒政办秘〔2021〕11号)文件,对商业银行、融资担保公司抵债资产处置进行支持奖励,加快推进商业银行、融资担保公司处置抵债资产工作。

3.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对全县融资担保、小额贷款、相关投资公司进行抽查检查,规范各类融资担保机构经营活动。严防小额贷款公司进行非法集资及其他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4.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深入推进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今年6月初,与县委宣传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充分利用《舒城宣传》、县广电台、移动手机短信、公交车车载电视滚动字幕等方式多渠道、常态化、广覆盖深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并保持全年持续推进,逐步增强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能力,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持久战,今年我县上半年继续保持无非法集资新增案件良好生态环境。

二、存在问题。尽管今年我县金融发展总体良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融资难问题未达到根本解决,中小微企业获得贷款难度大;融资渠道比较单一,直接融资占比依然不高,绝大部分企业仍然以传统的间接融资为主;“4321”政银担新增业务发展不快。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保持信贷较快增长。多维度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向上争取信贷规模,持续扩大有效信贷投放,按月加大存贷款运行分析调度力度,争取县农发行智慧电子小镇项目贷款、徽行土地整理项目贷款、建行和徽行远鸣银团贷款的顺利投放,确保全年完成新增贷款任务65亿元目标。引导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用于县域,持续优化信贷投放结构,加大对重点项目、主导产业、民营中小微企业和上市后备企业等支持力度,提高制造业贷款占比。

2.全力支持乡村振兴。稳定推动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发放。加大金融创新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展中长期信贷,围绕农村现有资源如土地流转项目和砂石矿产资源的开采等做好金融谋划,探索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融资模式,争取更多信贷资源支持乡村振兴建设。

3.强力推动企业上市。对照主板及“新三板”门槛,“一企一策”培训辅导后备企业,帮助企业通过主板、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融资,形成分层次、分行业、分梯队的上市工作格局。提升对资本市场业务知识的普及力度,争取全年完成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1家、新增“四板”股改企业1家。推动今年下半年县城投公司转型后启动债融计划,不断提高我县直接融资比重。

4.巩固提升防控金融风险成效。帮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化解风险,加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主要指标的监测和风险处置的帮扶,综合行政、司法、经济等手段统筹推动风险化解,进一步提升地方法人机构经营能力与水平,使舒城农商行在全省范围内继续保持先进行列。鼓励商业银行、融资担保公司等机构主动处置不良资产,并实施财政奖励。持续优化金融发展环境,结合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改善农村信用环境,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等行为,加强金融舆情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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