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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企业上市“雁阵计划”

发布时间:2022-01-04 08:41 信息来源:舒城县金融服务中心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舒城县企业上市“雁阵计划”》的通知.doc
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舒城县企业上市“雁阵计划”》的通知.pdf

 

舒政秘〔2021217

 

舒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舒城县企业上市“雁阵计划”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万佛湖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舒城县企业上市“雁阵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1231

 


舒城县企业上市“雁阵计划”

上市公司是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上市公司数量是一个地区经济实力和活力的重要参考指标。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积极抢抓资本市场推行注册制机遇,推动更多企业上市,为企业带来人才、技术和资本集聚,促进企业做大做强;为地方带来产业链、创新链和资本链深度融合,促进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助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当前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思路,推动更多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拥抱资本市场、借力资本市场,跑出资本市场舒城加速度,为实现我县绿色振兴赶超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资本支撑。

(二)主要目标。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行业“领头雁”作用,通过“育强头雁”示范引领、“育壮雁群”固强补弱,在全县企业中营造“头雁领飞、群雁齐追”的浓厚上市氛围,培育更多行业“领头雁”,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县上市公司数量在现有基础上增加4倍,达到5家以上,新增核心申报企业、重点储备企业和优势种子企业20家以上,其中,重点储备企业达10家以上,努力实现上市公司“雁阵”,同时,资本市场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资本市场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再融资能力不断增强,直接融资比重逐步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企业上市梯队建设。

1. 注重精准孵化,不断壮大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加强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培育,是推动更多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工程,搭建金融、科技、产业综合服务平台,围绕电子信息(新型显示)、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绿色食品、现代服务业等五大主导产业,聚焦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通过深入推进“精重促”行动,着力培育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好、成长性强、科技含量高且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上市;同时用好最新关于国家级贫困县企业上市“绿色通道”政策优势,围绕我县产业发展定位和发展方向,大力招引更多优质拟上市企业来我县落地发展,提升上市项目储备质量,充盈上市后备企业资源,着力“育壮雁群”。(责任单位:城关镇政府、杭埠镇政府、县开发区管委,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发改委、县招商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金融服务中心)

2. 注重分层培育,梯次推进不同层级企业接续上市。根据企业所处的不同阶段,将上市挂牌后备企业细分为优势种子“雏雁”企业、重点储备“青雁”企业、核心申报“成雁”企业,成功上市“头雁”企业,形成“雏雁→青雁→成雁→头雁”梯次推进上市路径。“雏雁”企业主要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拥有“硬科技”(指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国家重大需求的科技)、“三创四新”(指创新、创业、创意,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型企业;“青雁”企业主要指符合IPO基本条件,已有证券机构、会所和律所等中介服务机构介入,启动上市准备工作的企业;“成雁”企业主要指已向中国证监会或境内证券交易所递交上市申报材料,处于上市问询审核阶段的企业。

城关镇、杭埠镇、县开发区要围绕地方主导产业、结合“双招双引”和产业链培育,深入挖掘,建立本区域上市“雏雁”“青雁”后备企业资源库,两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更新一次,并及时报送“青雁”企业名单至县金融服务中心,县金融服务中心将会同县直相关部门和证券投行等机构联合评估,择优纳入县级“青雁”企业后备资源库(以下简称入库企业),每半年更新一次。(责任单位:城关镇政府、杭埠镇政府、县开发区管委,县金融服务中心、县直相关部门)

3. 注重分类指导,加快推进企业上市进程。聚焦重点后备企业,“靶向”服务对接。对优势种子“雏雁”企业,加强政策指导,提高企业上市挂牌积极性,推动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改善企业融资结构,强化与创投风投基金对接,优化企业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企业规范运作水平,坚定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的信心;对重点储备“青雁”企业,帮助对接优质中介机构,在企业股改、兼并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给予辅导和支持,组织开展法律、财务等专业培训,提高高管团队素质,督促辅导券商积极推动上市项目,协助企业研究制定上市工作计划,明确“青雁”企业上市工作时间节点,加快辅导规范工作进度;对核心申报“成雁”企业,依托长三角资本市场服务基地和相关证券机构,组织力量开展上市问询“一对一”现场指导,夯实上市基础,加快企业上市进程。县产业投资基金,县政府预算安排的技术改造、技术开发等专项资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入库企业。(责任单位:城关镇政府、杭埠镇政府、县开发区管委,县金融服务中心、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产投公司)

4. 注重多点发力,多渠道扩充上市公司数量。坚持境内与境外市场并重、直接上市和借壳上市并用、上市和挂牌并举,推进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主业突出、盈利水平高的成熟期企业主板上市;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强的中小型企业科创板、创业板上市;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并争取在北交所上市。鼓励产业链企业“沿链”并购重组、借壳上市。招大引强,招引优质上市公司来我县注册落地。充分利用省区域性股权市场塔基孵化培育功能,引导推动挂牌企业规范改制,逐步转“新三板”挂牌或直接公开发行上市。(责任单位:城关镇政府、杭埠镇政府、县开发区管委,县金融服务中心、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招商中心、县商务局)

(二)增强企业上市推动合力。

5. 优化资本市场发展营商环境。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入库企业政务服务便利度,开辟“绿色通道”,缩短办理时限;对入库企业投资新建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发改、自然资源、环保等部门应优先办理相关服务、安排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入库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优先支持入库企业申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责任单位:舒城县企业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

6.加大对企业上市挂牌奖补力度。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雁阵计划”的通知》(六政秘〔2021137号),结合我县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实际情况,将在《舒城县企业上市挂牌奖励补助办法》(舒金服〔202024号)基础上进行对现有上市挂牌奖励政策进行修改完善,提高企业上市挂牌的积极性。

7. 深化资本市场部门合作。依托省、市金融监管局,深化与安徽证监局、沪深北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长三角资本市场服务基地等合作交流,通过共同开展资本市场专题培训、走访调研、课题研究等形式,为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高效率的服务。(责任单位:城关镇政府、杭埠镇政府、县开发区管委,县金融服务中心、县国资委)

8. 引育资本市场服务机构。引育一批专业强、服务优、素质高的资本市场服务机构,鼓励支持证券、股权投资等资本市场服务机构落户舒城,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服务机构在上市后备企业培育、资本要素整合集聚、专业人才培养输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搭建企业与资本市场服务机构的交流平台,不断提升服务企业对接资本市场质效。(责任单位:舒城县企业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

9.集聚金融资源。围绕产业链部署资金链,建立“基金+信贷+担保”的金融服务架构,鼓励投资机构、私募基金与银行建立“投贷联动”合作机制。推动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与投资机构、私募基金等合作开展外部投贷联动,探索建立合作机制。推动“股权+债权”的模式投资“雏雁”“青雁”企业、战略新兴产业及优质招商引资项目,在政府产业基金进行股权投资的同时,鼓励银行积极匹配相应贷款,采取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结合的方式为企业提供融资。对成熟的股权投资项目,鼓励银行为企业提供纯信用贷款或降低企业融资门槛。鼓励政府性担保机构对入库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融资担保费率控制在1%以内。(责任单位:城关镇政府、杭埠镇政府、县开发区管委,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舒城县支行、六安银保监分局舒城监管组、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产投公司、金龙担保公司)

(三)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

10. 支持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提高上市公司资本运作能力,鼓励运用定向增发、配股、优先股等方式再融资,聚焦主业做大做强。鼓励“头雁”企业发挥导向引领作用,依托资本市场开展上下游并购,建链、延链、补链、强链,提升产业链安全性、稳定性。支持上市公司把握当前全球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加速整合机遇,开展以高端技术、高端人才、高端品牌为重点的并购,整合引入顶尖技术、管理团队、商业模式、营销渠道等资源,形成一批技术含量高、发展质量好、产业带动强的“领军企业”“旗舰企业”。(责任单位:城关镇政府、杭埠镇政府、县开发区管委,县金融服务中心、县科技局、县发改委、县委组织部、人行舒城县支行、六安银保监分局舒城监管组)

11. 防范化解上市公司风险。督促上市公司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稳妥化解股票质押风险。规范上市公司引进,严禁引进潜在风险大、运作不规范的问题上市公司。深化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对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资本市场相关主体及从业人员,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等重大突发事件,对上市挂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作出灵活安排,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企业及时恢复生产经营。(责任单位:舒城县企业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

(四)不断扩大直接融资比重。

12. 积极推进债券融资。鼓励企业聚焦国家、省、市、县重大产业发展方向,灵活运用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双创债、绿色债、碳中和债、中票、短融等开展融资,不断优化企业融资结构。企业发债募资用于制造业、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的,按其发债金额给予分段贴息:5亿元及以下的,按实际利率的10%贴息;5亿元至10亿元,按实际利率的5%贴息;10亿元以上的,按实际利率的3%贴息。单户企业每年贴息最高300万元,贴息限期不超过3年,奖励资金由省和县财政各按50%承担(依据皖发〔20219号文件政策执行)。加快推进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改革和转型升级,加快国资证券化进程,强化其科技创投融资平台功能。(责任单位:城关镇政府、杭埠镇政府、县开发区管委,县发改委、人行舒城县支行、六安银保监分局舒城监管组、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金融服务中心)

13. 大力发展股权融资。鼓励县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设立新兴产业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参与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企业投资,重点投向电子信息(新型显示)、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绿色食品、现代服务业等五大主导产业;加大政府产业基金参股创投、风投基金比例,合理确定返投倍数,对政府性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行为,出台宽容失败、鼓励创新的政策文件,实行尽职免责。鼓励私募股权基金投早投小,投资我县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等非上市企业并形成实体企业;鼓励私募基金投资上市公司并迁入我县,具体奖励政策另行制定。(责任单位:城关镇政府、杭埠镇政府、县开发区管委,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发改委、县金融服务中心、县产投公司)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推进机制。高位推动,由“舒城县企业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工作领导组”统筹推进舒城县企业上市“雁阵计划”工作。要围绕“头雁”企业后备资源库组建上市工作专班,建立“五个一”工作机制,即每个企业明确一名县领导亲自挂帅、一个职能单位牵头指导、一套相关部门专班跟踪服务、一家银行机构信贷跟进、一个企业内部上市工作组具体实施,力争短时间内企业上市工作有实质性突破。同时,各相关部门要优化部门协同机制,对企业在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过程中需要出具合规证明文件、提请历史沿革审核确认、申报土地及环评办理等情况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按照“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原则,简化内部流程,限时办结反馈。(责任单位:舒城县企业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

(二)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加强资本市场工作队伍建设,城关镇、杭埠镇、县经济开发区领导班子至少配备1名具有金融专业知识的领导干部;提升领导干部的资本市场专业能力,定期举办全县党政领导干部、金融部门干部参加的资本市场专业知识专题培训;完善资本市场人才培养、合作交流机制,与沪苏浙(上海市松江区)等发达地区建立干部双向挂职交流制度,为加快推动企业上市挂牌、提升上市公司发展质量、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等工作提供人才支撑和专业支持。(责任单位:城关镇政府、杭埠镇政府、县开发区管委,县委组织部、县金融服务中心)

(三)建立宣传引导机制。加强资本市场正面舆论宣传,发扬典型示范效应,浓厚企业上市氛围。引入具有业内影响力的资本市场高峰论坛、科技金融路演、券企融资对接等活动在舒城举办,通过媒体报道、成果推广等形式持续提升资本市场对企业的影响力,形成共同发展、互利共赢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城关镇政府、杭埠镇政府、县开发区管委,县委宣传部、县金融服务中心)

 

附件:1. 舒城县企业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工作领导组

2. 舒城县“十四五”企业上市“雁阵计划”后备企业资源库


附件1

 

舒城县企业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工作领导组

 

 长:王万喜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陈宗银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俊   县政府党组成员

 员:  晓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宏   县法院副院长

黄学镇   县公安局副局长

汪修勇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俞厚道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党生   县委宣传部二级主任科员

            魏  宁   县督查考核室主任

            李小平   县发改委主任

            卢月舒   县科技局局长

            褚进宏   县经信局党组书记

            王  涛   县司法局局长

              旺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

            邱昌玉   县人社局局长

            郭兴中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

            周家仓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梅申勇   县住建局局长

            朱旭松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  波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卫秀林    县水利局党组书记

            罗  新    县商务局党组书记

            王敬煦    县旅游事业中心主任

            梁秀恕    县应急局党委书记

            王树东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龚传鲜    县数管局党组书记

翟晓玲    县招商中心党组书记

            张劲松    县产投公司董事长

            吴  刚    县税务局局长

            马永华    县人行行长

            章  丽    六安银保监分局舒城监管组组长

            张栋梁    城关镇党委书记、镇长     

胡雪峰    杭埠镇镇长

方贤荣    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金融服务中心,杜晓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舒城县“十四五”企业“雁阵计划”

后备企业资源库

 

 型

企业名称

 雁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雁

暂无处于向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深交所、

北交所递交上市申报材料的企业

 雁

安徽刚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舒城县东超五金科技有限公司

 雁

安徽精卓光显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味滋源食品有限公司、

安徽舒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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