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良保、戴建群、郑林海、罗正瑛、王先苗代表:
你们在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中应适当提高货币结算价格》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极大地推动了城乡建设发展和招商引资项目的顺利落地,这得益于项目实施单位的重视与努力,更得益于广大被征收户对征收政策的理解、接受和拥护。房屋征收补偿涉及到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在收到建议办理任务后,我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同城关镇、开发区、杭埠镇等有关乡镇和部门沟通对接、开展调研、征求意见。
考虑到我县及周边近年来建筑成本上涨这一实际,我单位从维护广大被征收户合法利益的角度出发,积极开展调研,科学测算现有集体土地房屋的重置成本,形成相关征收补偿标准的调整意见后报县政府会议研究,并通过召开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经多方论证后,在《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六安市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六政秘〔2020〕120号)中予以公布。目前,我县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基准价执行的标准在原来的基础上有了较大幅度提高,如混合结构一等房屋拆迁补偿基准价由820元/㎡调整为1120元/㎡,砖木结构一等房屋拆迁补偿基准价由680元/㎡调整为900元/㎡等。你们提出的关于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应适当提高货币结算价格的建议在实际工作中已得到落实。同时,结合你们的建议及我县征收工作实际,我们正在积极开展政策调研,在充分维护广大被征收户合法利益和考虑我县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延续性的基础上,从安置端入手,举一反三,完善集体土地上补偿安置方式,满足群众的合理安置需求。
感谢你们一如既往地对全县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的关注,并欢迎你们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在今后的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过程中,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大补偿安置政策的调研力度,加大和有关乡镇、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力度,积极践行“一线工作法”,不断完善房屋征收相关补偿安置政策。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舒城县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64-8621530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