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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副主任王飞做客“政风行风在线”解读我县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3-03-06 17:24 信息来源:舒城县征收中心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为让广大群众更加全面地了解我县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开展情况,715日,县征收服务中心副主任王飞做客《政风行风在线》栏目,就群众关心的我县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进行解答。

 

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的补偿、安置直接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相关政策宣传不容忽视。近年来,随着我县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更要让广大群众全面了解我县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政策,提高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透明度。

第一,关于国有土地征收政策。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相关规定,我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式主要包括货币补偿、产权调换、购房券三种方式,具体补偿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货币补偿,即由依法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产权调换,即由依法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同时进行评估,双方结算差价。另外,对于在项目方案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约的被征收人,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和奖励。根据我县一贯的优惠政策,对于在规定时间内签约的国有住宅房屋可实行1:1等面积置换。购房券方式,即由被征收户凭签订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协议书》向县征收部门领取购房券,被征收人通过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搭建的商品房交易平台选择想购买的商品房。

第二,集体土地征收政策

我县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分为规划区范围内和规划区范围外两种模式。我县规划区范围为县城规划区(主要是城关镇和开发区的部分区域)以及杭埠镇规划区。除此之外的区域均为规划区范围之外。

在规划区范围内,因受到城区总体规划及土地集约利用等因素的影响,房屋被征收后,没有足够的土地去让被征收户重新建造房屋,因此安置时均是按照人口采用政府统拆统建的安置模式,即由政府提供安置房统一安置,人均基本安置建筑面积35,优惠安置建筑面积不超过30

规划区范围之外目前施行的是房屋拆除后重新划定宅基地给被征收户自行建房,统拆自建的安置模式,安置时坚持“一户一宅”原则,户均占地面积不超过160。今年5月,为满足群众的多样化安置需求,我县对于县级以上重点工程涉及的规划区范围外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策进行了优化调整,我们在原有“一户一宅”统拆自建的基础上,增加统拆统建、放弃安置实行货币补偿或购房券方式三种政策,由被征收户自愿选择。

今年,我县启动实施了县城区城南内涝治理工程(一期)及周边改造、七门堰路东延、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以及白鹤滩-浙江±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舒城段)、宣商高速(舒城段)、千人桥镇高铁安置小区建设等6个项目、约617户房屋征收确权登记工作,涉及住宅、工业企业等各类房屋

关于征收计划,我们按照分类、分期、有序实施的基本原则,主要围绕满足重点工程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等方面,在充分考虑城乡发展目标、近远期发展重点、开发时序和土地资源科学配置等要素的基础上,在尊重群众意愿、开展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全县征迁计划的编制,征迁计划统计梳理后上报县政府研究审定,具体征收范围将由建设单位与县自然资源部门、房屋征收部门及属地政府查勘现场后予以确定。现在是7月中旬,预计11月份我县将启动2023年度征迁项目计划的上报、论证和统计工作。

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中,房屋合法性认定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被征收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 依据有效权属证明记载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认定为准。对于未登记建筑,即未取得权属登记证明的建筑或有相关权属证明、但记载内容不齐全或不一致的建筑,我县成立了专门的未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自然资源和规划、城管执法、房屋征收等部门为成员,严格按照《舒城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和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处理,认定结果主要分为三类:一是认定为合法建筑的。对于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房屋,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范围内的部分可认定为合法建筑予以补偿。二是认定为可按照合法建筑予以补偿的。对于在有独立权属的土地上自行搭建房屋的,对照航测图年代打折后予以认定,认定后可按合法建筑予以补偿,需补交未登记建筑相关税费。三认定为违法建筑的。对于在201011日以后新增的无合法证件的建(构)筑物或已经相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但对于配合房屋征收的,给予适当的材料费补助。

国有土地上工业、仓储、办公、生产类房屋被征收人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约的,可按每宗土地10000元享受履约奖。另外,对于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且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被征收人,还可享受以下奖励:一是最高可按照被征收房屋总补偿价值的20%给予奖励,具体期限及奖励标准在项目方案中有规定。二是增加6个月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助奖励。三是比照就地或就近建设标准化工业厂房的评估市场价,通过找补优惠结构差的形式测算被征收房屋补偿价值,(框架及6米以上的型钢结构厂房不找补、混合及6米以下的型钢结构厂房找补100/、砖木找补130/、其它结构正房及4米左右的轻钢结构厂房找补160/)。土地评估价值,按照土地出让时约定的年限,且不超过50年结算补偿金额。

安置房分配工作是政府兑现征收承诺,关心群众利益的重要环节,是征收工作的“最后一公里”。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县征收服务中心高度重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力“一改两为五做到”,不断加强政策调研,拓展安置渠道,加快安置进度,加强为民服务,积极做好征迁安置工作,兑现对涉迁群众的承诺,让涉迁群众早日回家。

一是实行挂牌督办,齐抓共管“快”推进。提请建立县征收部门抓总,征迁、土地、资金、建设、安置一盘棋协同推进的议事协调机制实行挂牌督战,从安置房立项起,将安置房动工、建设、竣工验收、移交分配、证件办理作为关键节点,对照未安置户任务,一个安置点一个安置点抓落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督查。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安置房规划建设分配管理工作调度会,定期分析形势、通报动态、研究问题,今年以来共协调解决安置房规划建设分配问题20余个,各职能单位协同配合,做好主动跟踪服务,抓好各类资源要素保障,强势推进安置房规划建设分配。

二是完善分配流程,服务升级“优”推进。认真总结前期安置房分配经验,坚持“早分房一分钟、不让群众等60秒”的态度,结合实际,不断优化安置房分配模式,规范分房流程,升级服务内容,实现安置房分配从“有序推进”到“优序推进”。在今年5月份组织实施的鹿起尚城安置房分配工作中,明确按照“国有商业、国有住宅、集体路边住房、集体安置房”的次序组织分配,并在现场设置了疫情防控、政策咨询、材料审核、现场选房、复核结算和现场监督等10个工作组,及时解决安置房分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升服务质效,办好群众有感的小事,在看房、选房、结算、交房等各个环节设置了服务员、引导员、志愿者,实行一站式服务

三是强化探索创新,补齐短板“早”推进。针对全县安置房建设周期较长、进度缓慢的短板问题,我单位联合县住建局、县重点工程处,积极开展探索创新,构建由开发企业代建、“限房价、竞地价”市场化模式及政府自建并行的多元化安置房建设新模式,进一步实现提早交房、缩短安置周期。在企业代建上,积极引入远大、万达、碧桂园、安天等一批实力强、品牌优的优秀房产企业,充分借力专业房产公司的技术、经验等资源优势,加快已出让地块配建安置房的建设进度,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安置房的管理效率和社会效益。在政府安置房建设上,通过加大对安置房项目督查调度、建设流程优化以及奖惩办法激励等一系列举措,对部分安置房项目的建设工期进行再压缩,实现提早交房。如春秋南路及周边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点沙埂家园三期项目提前半年完成交付分配。

今年以来,我们组织完成县城区永丰四期、润丰南湾、沙埂家园三期、左岸春晓、远大舒州府、鹿起尚城(国有、集体)等地块安置房分配工作,共安置2150户、3453套、34.5万平方米截至20226月底,我县城区累计完成安置房分配15114套,建筑面积约163.11万平方米,有效满足群众对“住有所居”的需求。

我县安置房分配工作由县安置房规划建设分配管理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县房屋征收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属地政府为各自辖区内安置房分配结算责任单位。

安置房分配流程是这样的:安置房分配前,由县房屋征收部门将拟分配的安置房房源、安置户信息(选房顺序号、安置面积)等基本信息在县政府网站及分配现场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在安置房分配现场,安置户凭选房顺序号、征收补偿协议及有效身份证件等按选房顺序号先后次序进行选房,选房后在现场办理结算手续,完成结算手续后可以到物业领取新房钥匙。在选房现场当天及时公示选房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整个选房、结算过程公开、透明、高效,让群众享受一站式服务,通过便民、透明、高效的安置房分配工作流程进一步促进我县房屋征收工作有序推进。

我县房屋征收补偿工作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政策用到边,坚持阳光征收、和谐征收。

一是推进信息公开。所有涉及征收补偿的政策规定、补偿结果一律在征收范围内及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予以公布。在项目推进中,对入户测量结果、房屋认定结果等征收补偿内容实行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以公开促公平公正。

二是健全监督机制。启用房屋征收安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覆盖征收安置全过程的信息共享一体化工作机制,实行全县征迁安置工作统一化、信息化管理,促进征收安置工作公平、公正地开展。

三是严明纪律要求。对于所有的工作人员有着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工作失职渎职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县征收服务中心一直以来,都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始终把端正政风行风、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下一步,县征收服务中心将聚力“一改两为五做到”,进一步做好重点工作部署落实,以饱满进取的精神状态,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务实推进全县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办好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征补安置民生大事。

一是加大征收统筹力度。围绕全县“十四五”发展规划、棚改计划及重点项目建设计划,以改善群众生产居住条件、维护群众利益为根本点,科学征迁、精准征迁、合理安置、多元安置为目标点,统筹全县征地拆迁、安置房规划建设管理,充分考虑征收安置需求和建设规划的衔接,科学确定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以提升功能、完善配套、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城乡建设。

二是优化完善征收政策。进一步修订完善征收补偿安置政策,在县城规划区以外的统拆自建区域,加强多渠道安置方式并行,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优化完善县城规划区范围外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1+3”政策。

三是加强补偿安置落实。将“不让老实人吃亏”落实到征收安置工作中。实行购房券安置、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实物安置)并行的多样化补偿方式。完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坚持货币化安置与实物安置相结合。完善安置房管理机制,打破安置房政府自建的建设模式,积极引入“限房价、竞地价”市场化建设模式的新思路,加快安置房供给进度;分类、分步处理空置安置房源,规范安置房分配后期管理。

四是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会议精神,按照“一改、两为、五做到”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学习调研、完善方法举措,提升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工作效果。结合征补安置工作实际,开展深化作风建设,突出对照检视、谈心谈话、警示教育等举措,努力培养一支“工作有态度、办事有力度、服务有温度”的征收队伍,积极营造干事创业、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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