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对<2024年第一批集体土地安置房分配方案>批复的报告》(城政〔2024〕24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请你单位依据各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等相关规定,对本次拟安置对象基本情况严格审核把关,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实施本次安置房分配工作。
2024年2月1日
附件1、2已在前期公示。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