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征迁安置工作的效能,满足群众多样化安置需求,舒城县征收服务中心积极创新安置举措,在异地安置和货币补偿的基础上,首次推行安置券安置方式。
经过几个月的精心筹备,从安置券计算方式及奖励政策的确定、安置券房源管理平台的搭建、安置券开具系统的完善、安置券资金兑付的流程、补充协议的签订等方面,县征收服务中心积极对接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税务局、杭埠镇等单位,进一步优化安置券使用流程,提高服务群众能力。
本轮杭埠镇安置券安置政策独立于我县现行的购房券安置政策,其从基本面值的确定上突破了人均45平方安置的计算方式,实行按集体土地安置房交易均价扣除拆迁时点的集体土地框架结构补偿基准价,而转化为安置券的面值。涉迁群众选择安置券安置的,可持券购买舒城县安置券房源管理平台上的房源。
此次购置房源在商品房基础上增加了商品化后的安置房,并对购置县城区范围内的商品房给予安置券基本面值10%的奖励;对购置县城区范围内商品化后的安置房给予安置券基本面值20%的奖励。
12月5日,舒城县第一张安置券成功开具。杭埠镇朱流圩村王某某说:“看房方便了,不用到处跑,手机上就能看,还有奖励优惠政策,买到了心仪的房子。”卖方汪某某说:“集体土地安置房商品化政策保障了我们拆迁户的权利,房子也发挥了它的价值。”
下一步,县征收服务中心将继续做好安置券的审核发放,并做好服务群众工作,提升群众安置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