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医保秘〔2021〕19号
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舒城县深化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和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舒城县医疗保障局
舒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2月20日
舒城县深化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和专项
治理回头看工作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2020年我县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和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在省市医保、卫健部门领导下,经过全县医保系统和卫健系统广大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县追回医保基金901万元。通过广泛深入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维护医保基金的意识显著增强,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度空前提高,适逢国家医保局第2号令《医疗机构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第3号令《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于2021年2月1日实施,国务院第735号令《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围绕贯彻落实省委关于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以太和骗保案为切入点,开展新的“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精神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深化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和专项治理回头看百日行动,为维护好广大参保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提供坚强的保障。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以太和骗保事件反面典型为警戒,以学习宣传国务院第735号令和国家医保局第2号令、第3号令为切入点,以再排查违规案件处理清零为突破口,以回应人民群众对医保工作服务质量提升的期盼为着力点,开展为期一百天的深化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和专项治理回头看专项行动。
二、方法及步骤
深化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和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百日行动自2月下旬开始至5月31日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即准备动员、学习培训、全面排查、分类处理、建章立制。
(一)准备动员(2月20日至2月28日):认真总结2020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和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取得的成绩和问题,全面收集太和骗保事件的处理情况。召开全县医保、卫健系统和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分管和经办人员会议,通报2020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及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太和事件真相及处理情况。布置深化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和专项治理回头看百日行动。
(二)学习培训(3月1日至3月31日):医保局党组和卫健委工委要成立学习专班,率先在机关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心组成员要紧密结合实际谈体会。通过学习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好“两个维护”。举办医保政策培训班,医保局党组和卫健委工委要联合对中层以上干部、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及大型医药机构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重点学习国务院第735号令及国家医保局第2号令、第3号令及相关业务,通报我县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取得的成绩及面临的形势,布置2021年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全员培训,医保局党组和卫健委工委组成四个督导组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指导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全员医保政策培训,通过培训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
(三)全面排查(4月1日至4月20日):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对2020年6月以来医保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严格标准对所有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进行梳理登记,按照规定的样式进行汇总上报,并注明是首次排查、还是历次排查,是否已作过处理和结论,排查中要注意尊重事实,严禁弄虚作假,如果发现在本次排查被遗漏,在以后各级排查中被发现,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驻卫健委纪检组将全程监督排查结果的处理情况。
(四)分类处理(4月21日至5月10日):医保局党组会同卫健委工委根据排查问题的性质分门别类作出处理意见。对已作处理和结论不重新处理,对首次发现情节较轻的给予减轻处罚或免于处罚,对发生争议的向市级主管部门请示后再作处理,所有问题将一一记录在案,并将作为今后执法检查的参考情节。
(五)建章立制(5月11日至5月31日):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围绕发现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举一反三,查找根源,建立起责任倒查机制,有针对性做好预防措施,要坚决杜绝一边整改一边违规,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关注医保政策的变化,及时组织广大职工学习新的政策,避免因政策不熟而出现违反政策事情发生,各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领导责任做到常抓不懈,分管负责人要履职尽责,耐心细致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一类问题一个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加强领导
此次百日行动在医保局党组和卫健委工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主要负责人做到亲自指挥、亲自调度,班子成员做到分工负责,协调推进,实行每周调度,发现问题及时会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