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我省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政策(“351”“180”政策),将过渡到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来承接保障,立足于脱贫人口的分类认定,为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人口、稳定脱贫人口等提供精准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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