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做实专题学习教育,落实医保惠民政策、压实基金监管责任、抓实医保改革创新、夯实医保服务基础,向人民群众交出了一份暖心的“民生答卷”,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进全民参保,扩大医保参保“覆盖面”
精准实施参保扩面工作,不断扩大医保覆盖范围。截至2022年上半年,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83.93万人。其中在职职工参保5.63万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549人,城乡居民县内参保78.25万人,参保率95%;有效衔接参保关系,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允许其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做到不重不漏、规范管理。
(二)规范基金运行,设置基金安全“信号灯”
加强预算管理,2022年共筹集城乡居民医保资金7.04亿元,1-5月已支出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2.26亿元,占累计基金总额32.1%。1-5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收入9075万元,医保基金(含生育保险支付)累计支付6041万元。建立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季度分析通报机制,重点分析医疗机构住院率、政策执行率、县外就诊率等,有效引导医疗机构规范运行,及时控制不合理指标。
(三)完善制度体系,构建三重待遇“保障网”
构建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大病保险为延伸、医疗救助为托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梯次减轻参保群众就医负担。一是夯实“基本保障”。2022年1-5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补偿26.76万人次,补偿支出2.26亿元,受益率34.2%,综合住院实际补偿比52.7%。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13709人次,总费用954.4万元,统筹及救助支付573.4万元,实际报销比例60%。职工住院3261人次,总费用3925.8万元,统筹及救助基金支付2480.6万元,综合报销比例63.2%。职工生育待遇享受423人次,各项费用合计支付315.6万元。
二是强化“补充保障”。充分发挥大病保险补充作用,稳步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实施倾斜支付,较普通参保居民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继续取消封顶线。2022年1-5月,全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保障9405人次,大病保险支付3169万元,综合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住院补偿比61%。三是兜牢“托底保障”。完善救助制度,明确救助范围,调整救助人员类别,科学确定救助比例,对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监测人口在省医保信息平台进行标识,实行“一站式”救助,2022年1-5月“一站式”结算城乡医疗救助76276人次,救助金额2898.95万元;对其他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实行依申请救助,一季度共审核依申请救助650人次,救助金额198.1万元。
(四)落实惠民政策,撑起群众健康“保护伞”
一是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继续推进单病种特别是门诊单病种结算。1-5月份,我县共执行单病种住院人次4737人次,基本医保统筹支付2827万元,门诊单病种30283人次,基本医保统筹支付834.3万元。贯彻落实六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病同保障按病种分组付费(六医保秘[2022]16号)文件规定,对符合“阑尾炎”等20个常见疾病按同病同保障政策执行。1-5月我县共结算“同病同保障”医疗费用280人次,统筹支付97万元。竭力做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工作。自今年1月1日起,在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的基础上,积极推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将县医院、县中医院纳入先期试点,按DRG疾病诊断分组进行结算。二是全面深化“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建立新增“两病”患者动态纳入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工作沟通协调和对接,督促各医疗机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群众报销落到实处。1-5月份全县共结算门诊两病1.3万人次,医疗总费用142万元,统筹报销67.7万元,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管理“两病”患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全覆盖。三是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及时拨付新冠疫苗接种费用,截至2022年1-3月共拨付疫苗接种费用174万元,为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医保力量。四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截至2022年上半年,对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和监测人口等困难人群共计50535人进行分类资助参保,资助金额1470.97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补偿26.76万人次,补偿支出2.26亿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保障9405人次,大病保险支付3169万元;医疗救助76926人次,救助金额3097万元;稳步推进健康脱贫综合医保政策向三重保障制度体系平稳过度。
(五)开展药品集采,答好药品采购“降价题”
完成第一批、第二批国采药品结余留用考核后续工作工作,向市局报告结余留用金额并完成网站公示工作。完成第二批次年、第四批国采药品采购工作,各医疗机构均按照政策执行并完成实际入库。从第七批国采药品集采开始,要求并督促各医疗机构以医共体牵头医院统一报量,并完成国采第七批、国采第三批续采、中药饮片省际联盟集采需求量填报工作,目前国采第二批三年第四批次年集采需求量填报工作正在进行。第六批胰岛素前期需求量填报工作已完成,已开展网络委托协议签订,各医疗机构已开始执行胰岛素集采工作。按照省市文件执行,督促我县及时调整核酸检测及抗原检测项目价格。
(六)强化基金监管,守好参保群众“救命钱”
一是医保政策宣传亮点纷呈。结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专题学习教育工作,扎实开展“政策进病房、医保政策进万家”主题实践活动。编印《舒城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单》、《舒城县医疗保障待遇政策要点汇编》等宣传材料,由局领导班子带队,进村入户精准宣传医保政策;结合宣传月活动,统筹协调宣传力量,搭建展台开展阵地宣传;召开医保政策业务培训会,提升医保业务经办服务能力。2022年上半年,共发放各类医保政策宣传材料20000余份。二是打击欺诈骗保成效显著。2021年定点医疗机构第二轮专项治理复核认定违规金额1101.3万元,已追回医保基金61万元,其余违规金额目前正处于追缴阶段。迅速查处违规举报案件,移交到县公安局作进一步侦查的一例;暂停王永稳全科诊所定点医疗机构服务三个月,追回违规套刷医保基金3564元,并处2倍经济责任追回7128元,合计10692元。三是督促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开展自查自纠行动。截至目前,全县24家基层医疗机构均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行动,已收到12家医疗机构的自查自纠报告,反馈认可的违规金额共计20421.52元,其他医疗机构正在陆续上报中。加强了部门间交流与互动,对规范医保服务行为起到了促进作用。
(七)优化经办服务,架起为民服务“连心桥”
一是集中审核手工报销费用。新平台上线后,由于系统原因,积压着不少零星费用不能结算,为及时保障参保群众利益,我局成立工作专班,加班加点进行审核因系统切换积压的零星手工报销医疗费用,对医疗机构清算进度实行一天一调度,完成受理零星费用报销、录入结算、转账支付12812人次,支付医保资金5801万元,实现待遇支付全到位。二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2022年上半年,通过热线平台受理140余件。受理“重、畅、决”交办函30余件,所有信访件均按规范流程及时办结,综合满意度98%以上。三是开展医保业务周末延时服务。有效地缓解工作日期间群众、在校学生及外出务工人员等因工作、学习时间带来的办事不便,切实解决“上班没空办,下班没处办”的难题。截至目前,累计受理政策咨询80余人次,业务办理10余件。四是加强医保行风建设。对经办窗口业务进行调整,设置综合业务窗口,建立“前台受理、后台办结”工作机制,加强业务交流,提高办事效率,提升医保整体形象。
(八)笃实便民之举,畅通医保信息“漫游路”
一是持续推广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与应用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医保电子凭证激活59.58万人,激活率为71.4%。县人民医院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实现医保业务查询、办理功能。二是完善医保服务协议管理。2022年上半年,全县新增定点医药服务机构10家,暂停或解除医药机构医保结算3家;依托六安市医保业务管理服务系统与全县389家定点医疗机构和121家定点药店,通过网络签订平台完成了2022医保服务协议的签订工作。三是持续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结算。1-5月,我县共在异地联网平台共结算住院费用9016人次,统筹报销5662.8万元,异地就医门诊结算6983人次,统筹报销104.1万元,不仅为群众异地看病就医提供便利,也有效减轻群众医药费用垫支负担。
二、存在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医保经办体系尚未建立。我县目前乡镇无专门医保队伍,导致医保政策宣传、医保基金征收、医保基金监管等方面成效不足,对乡村参保群众办理医保业务也有所影响。二是信息化水平相对滞后。目前医保信息平台虽已上线,但还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加之,经办机构业务人员操作不熟练,医保经办业务开展不畅。三是由于我县地处与合肥毗邻,到省城就诊人员较多,同时医疗机构经办服务能力有待提升,造成城乡居民市外转诊转院率居高不下。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1.把握政策落实精度。持续推进“政策进病房、医保政策进万家”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开展“日间病床”工作;按照省医保局部署,建立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调整医疗救助实施办法,适当提高医疗救助保障水平以及其他医保惠民政策,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2.强化基金监管密度。加强医疗机构的医保政策培训指导,积极探索新系统智能监管功能运用,认真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由县内向县外扩展,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更好地守护人民群众“救命钱”。
3.加大医保改革力度。推进以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继续稳步落实国家谈判药品带量集中采购工作,做好国家集采药品结余留用资金清算、拨付工作。
4.提升为民服务温度。建立完善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流程,持续加强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进一步丰富应用场景,为参保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医保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