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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6 11:39 信息来源:舒城县医保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政办秘〔2023〕59号

 

 

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县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万佛湖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为有力有序有效组织好 2024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一)具有本县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

(二)非本县户籍但持有本县居住证的城乡居民;

(三)本县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的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的在园幼儿(以下统称在校学生)。

二、参保任务

按照应保尽保、不重复参保原则,以县公安部门提供的乡镇户籍人口数为基数,减去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以2023年实际参保人数为参照,依据市政府下达的2024年城乡居民参保任务数分解我县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任务。(详见舒城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任务分解表)。

三、参保时间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线上缴费开放时间以税务、医保发布公告为准)。春节返乡的外出务工人员,参保缴费时间可以延长至2024年2月29日。符合规定的职工医保中断缴费人员、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及随迁的由部队保障的随军未就业配偶、刑满释放等退出其他制度保障的人员,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可按规定补办居民医保参保手续。继续实施“新生儿”落地参保,出生90天内完成参保缴费。

四、筹资标准

按照《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24号)和《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发〔2023〕4号)文件精神要求,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

对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以下简称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和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监测范围的人口(以下简称监测人口),继续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实行分类资助参保。其中对特困人员给予380元的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342元的定额资助,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304元的定额资助,对监测人口给予190元的定额资助。

上述四类人群的初始名单由各主管部门依据截止2023年9月初在册的名单确定,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动态新增人员适时纳入。对其中有多重身份的人员,优先从资助待遇高的类别及相应渠道资助参保,不得重复资助。

五、参保方式

(一)居住在农村的本市户籍农村居民,由乡镇组织村(社区)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并建立参保登记花名册。乡镇负责做好参保人员的报盘和缴费工作。

(二)居住在城镇的本市户籍居民,由社区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并建立参保登记花名册。乡镇负责做好参保人员的报盘和缴费工作。

(三)非本县户籍的常住人口可以持居住证到居住地乡镇政府的村委会(社区)办理登记参保。

(四)本县户籍的各类在校学生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非本县户籍的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按属地登记参保。

六、参保渠道

线上缴费可通过皖事通APP、支付宝(安徽税务、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微信(安徽税务、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等渠道缴费。线下缴费可在乡镇、村委会、社区或学校等基层代办点现场办理,由基层代办工作人员进行登记缴费。

七、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涉及群众庞大、覆盖面广泛,事关广大参保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各乡镇、开发区和有关县直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保障,逐级压实责任,狠抓贯彻落实,统一组织实施,确保全年缴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力争超额完成。要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做好参保情况核查,减少漏保断保,实现应保尽保。

(二)凝聚部门合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税务、医保、财政、人社、教育、乡村振兴、卫健、民政、残联、退役军人事务等多个部门,各部门要在县政府统一组织下,强化参保征缴业务衔接协同,稳定参保缴费工作队伍,共同做好新一轮参保缴费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电视、广播,网 站专栏以及办税服务大厅等渠道,加强政策宣传,构建“线上+线下”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化的参保工作宣传格局,让广大城乡居民知晓个人缴费标准、财政补助标准、待遇保障政策等,合理引导预期,营造良好氛围,调动群众参保缴费积极性。要做好舆情监测和风险应对,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四)优化缴费服务。根据政府统一组织、多方协作配合的要求,依托基层组织及人员,积极做好参保缴费工作。关心关爱特殊群体参保缴费,做好特殊群体参保身份确认和征集信息核定,并及时传递税务系统。进一步拓展微信、支付宝、皖事通等线上缴费渠道,持续推进各乡镇或村(社区)的城乡医保代征代办点、各办税服务厅等线下缴费功能优化,多措并举加强缴费渠道宣传,推行缴费结果查询、未缴费提醒、缴费凭证打印等便民措施。

(五)强化跟踪问效。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新一轮参保缴费工作的调度、督查力度。在集中参保缴费期间,要建立定期督查 的推进机制,及时传导压力,努力形成争先进位的工作局面。县政府将适时对各地新一轮参保缴费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跟踪问效。

 

附件:舒城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任务分解表

 

 

2023年9月6日


附件


舒城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参保缴费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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