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提升行动的通知》(舒政办明电〔2023〕16号)文件要求,我局及时开展了信息公开隐私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公民身份证号码、详细居住地址、出生日期、手机号码、银行账号、财产状况、社会关系等法律法规规定未经公民本人同意不得对外公开的个人信息。经排查,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暂未发现存在隐私泄露问题。我局将继续常态化做好政务信息隐私排查工作,强化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认真把好信息公开审查关,全面提升政务公开业务人员和政府网站管理人员对个人隐私保护的认识,妥善处理涉及公众及个人隐私信息的公开,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