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第四季度
行政处罚结果统计表
序号
受处罚单位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结果
执法案件依据
备注
1
舒城北城医院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医保处字〔2023〕
第001号
1.责令退回涉事医保基金补偿金3900.89元;
2.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相关负责人;
3.责令整改。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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