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医保秘〔2023〕18号
舒城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
《2023年全县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定点医药机构:
现将《2023年全县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3月29日
2023年全县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
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打击医保领域欺诈骗保行为,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引导作用,强化社会监督,为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的基金监管舆论氛围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舆论引领和社会支持,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六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于2023 年4月份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宣传主题
安全规范用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钱”
二、宣传内容
(一)宣传解读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公布欺诈骗保举报投诉渠道,宣传举报奖励办法;
(三)展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果,开展警示教育;
(四)曝光欺诈骗保和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推动基金监管共建共治;
(五)宣传待遇保障、招采价格、医药服务等相关政策。
三、宣传方式
各单位要通过视频、广播、电子屏、标语横幅、展板等多形式开展宣传;要多层次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医保政策;要以深入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掀起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热潮,全面开展维护基金安全、打击欺诈骗保行动,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一)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发布展示2022年全县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成果,公布《2023年全县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介绍2023年全县基金监管工作重点任务安排。
(二)举办一场业务培训会。举办医保基金监管业务培训会和基金监管相关政策讲座,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6号)、《安徽省医疗机构医保基金监管指引(2023版)》等新政策,持续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5号令)、《安徽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5号)、《国家医疗保障局 公安部关于加强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等医保法律法规政策。
(三)举行一次现场宣传。宣传月期间,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县医保局拟定于4月6日与县、中两院及部分定点零售药店同步举办一次现场宣传活动。县医保局将持续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接受医保政策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公布县医保局举报电话,指导定点医药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突出定点医药机构宣传主阵地作用,压实医保基金使用的主体责任,提高行业自律和诚实守信意识。
(四)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适时组织召开一次县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回顾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工作成效,分析研判当前医保基金监管形势,部署下一步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重点工作,不断强化部门综合监管,协调解决监管难题。
(五)开展一次线上宣传活动。围绕宣传主题,结合实际利用明白纸、宣传海报(单)、折页、短视频等宣传材料,通过广播电视、网站、微信朋友圈、公众号、抖音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定向推送集中宣传月活动内容,面向医保基金使用参与者开展宣传、教育、引导,扩大宣传受众面与参与度。各相关单位要动员本单位职工积极参与线上线下宣传活动,提高宣传效果。
(六)印制一份典型案例汇编。印制一份典型案例汇编,公开近年来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参保人等各医保基金使用主体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和违法违规使用基金表现行为,提高社会公众对各类欺诈骗保行为的识别度,强化各医保基金使用主体遵纪守法意识,形成震慑效应。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集中宣传月摆上重要位置抓好落实,把正面宣传引导与典型案例曝光有机结合,把传统宣传方式与新媒体宣传方式有机结合,线上宣传与线下宣传有机结合,形成上下联动、多方互动的良好局面。
(二)协同推进,注重实效。要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多方参与、共同发力,推深做实宣传月活动。要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医保政策法规的知晓率和参与医保基金监管的积极性,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医保基金监管的浓厚氛围。
(三)统筹协调,总结经验。各单位要协同开展宣传活动,及时收集整理宣传活动资料,总结宣传月活动经验做法,做好宣传工作总结。各单位宣传月活动的有关宣传视频、活动照片(电子屏、横幅、会议)等宣传资料,于5月1日前报送局监管中心(联系人:王继成;联系电话:15855118324;电子邮箱:527627588@qq.com)。
附件:1、2023年全县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宣传标语
2、国家医保局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短视频大赛活动方案
附件1:
2023年全县医保基金监管集中
宣传月活动宣传标语
安全规范用基金,守好人民“看病钱”。
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
推进法治医保建设,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医保基金不能骗取,良心底线不能失守。
医保基金为人民,基金安全人人护。
反医疗保障欺诈,树诚信就医环境。
医保基金救命钱,欺诈骗保法不容。
医保基金要安全,你我都是监督员。
打击医保基金违法行为,净化医保基金运行环境。
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举报欺诈骗保还有奖励。
附件2:
国家医保局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
短视频大赛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国家医疗保障局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短视频大赛活动,遴选一批有典型性、代表性的优秀短视频作品并全国推广。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范围
二、作品要求
( 一)主题内容
突出集中宣传月活动主题,结合基金监管日常工作,短视频可涵盖基金监管政策解读、工作成果展示、案件侦破、执法实录、情景演绎、科普宣传、警示教育等方面。要求原创作品,创意新颖,艺术表现力强,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充分展示医保基金监管成效经验和队伍风采,发挥正向宣传引导作用。
(二)作品类型
参赛作品可为短视频、动漫、微电影、微纪录片、歌曲MV、快闪视频、公益广告、Vlog等。要求视频画面清晰、声音平稳、特效适当、节奏紧凑,时长不超过 15分钟,以3分钟内短视频为主。视频分辨率≥1080P, 建议采用MP4(H.264编码)视频格式,视频文件不超过1GB,并提供相应内容简介及创作说明。
(三)创作要求
1.参赛作品需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积极向上,导向正确。
2.作品创作单位(团队)须对作品享有完整著作权,因侵权引发的法律纠纷由创作单位(团队)自行处理。
3.参赛作品应符合《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的要求,其标题、语言、表演、字幕、画面、音乐、音效中不得出现以下具体内容:
(1)不得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不得使用、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
(3)不得使用、变相使用国家领导人、领袖人物的名义、形象、声音、名言、字体;
(4)不得出现广告植入,包括但不限于定点医药机构、第三方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等要素的特写画面;
(5)不得出现二维码等可读取识别的信息;
(6)不得出现其他有违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
三、时间要求
短视频征集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四、报送方式
坚持自愿参与的原则,各省级医保局组织本辖区内相关参赛单位自愿报名参加大赛,严禁强制参加和摊派任务。由省级医疗保障局对本辖区内报送的参赛短视频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确保质量,每省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20个。以省为单位将推荐作品的报名表、授权书扫描件与作品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作品可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报送,也可在邮件内发送百度网盘、腾讯微云等共享链接密码以供下载。
五、 评选方式
国家医保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短视频大赛的视频征集、评选、展示等工作,邀请相关行政、经办、机构代表、媒体代表等,围绕作品主题、内容、创意、拍摄、剪辑等多维度开展初评、复评、终评。国家医保局将评选出一批优秀作品奖和优秀组织奖,向获奖作品参赛单位颁发证书、全国通报表扬,并在相关媒体平台集中展播。
附件:1.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短视频大赛报名表
2.参赛作品授权书
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短视频大赛
报名表
作品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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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 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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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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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 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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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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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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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电话及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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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单位名称:) (申报单位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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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省级医保部门 |
(单位名称:) (所在省级医保部门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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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
(不超过15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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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说明 |
(不超过150字) |
参赛作品授权书
本单位 所制作之视频作品参加由国家医疗保障局举办的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短视频大赛及相关活动,承诺参赛作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对参赛作品享有完整著作权,因侵权引发的法律纠纷由本单位自行处理。大赛主办方享有参赛作品在国家医疗保障局及相关合作网站、视频平台的无偿刊发之权利(著作权归本人所有)。
特此授权。
授权单位:
(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