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政办秘〔2025〕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六安市医疗保障局 六安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六医保发〔2025〕12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县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一)具有本县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
(二)非本县户籍,但持有本市居住证或长期在我县居住生活的城乡居民;
(三)本县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的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的在园幼儿。
二、筹资标准
2026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每人110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70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
三、资助标准
(一)对特困人员、孤儿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县通过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资助。
(二)对低保对象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县通过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定额资助,资助金额为360元,个人缴纳40元。
(三)对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县通过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定额资助,资助金额为200元,个人缴纳200元。
年度内,因动态退出或救助身份类型变动影响资助标准变化的已参保缴费医疗救助对象,个人已享受的资助参保补贴不调整。集中参保期外动态新增的已参保缴费医疗救助对象,次年起落实相应参保资助政策。
四、参保和待遇享受
对连续参保人员和中断缴费人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和安徽省参保长效机制有关规定,分别实行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措施。2026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为2025年10月20日至12月31日,原则上参保居民应于2025年12月28日(含)前完成参保费用缴纳手续。在集中征缴期缴费的城乡居民,待遇保障周期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学生等群体可提前缴纳。在2026年1月1日至2月底前的缴费人员,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
新生儿继续实行“落地”参保,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完成出生当年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超过90日参保的新生儿,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应参加当年度及下一年度居民医保,新生儿父母办理参保时应明确新生儿参保年度。
将参保居民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相关医疗费用纳入普通门诊保障。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已参加居民医保的配偶,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按照本地参保女职工待遇标准享受,由生育保险按规定支付。
五、参保计划
按照应保尽保、不重复参保原则,结合市下达我县参保任务数,按照主要依据各乡镇2024年末户籍人口基数的原则,合理确定各乡镇2026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计划(见附件)。
六、参保缴费流程
(一)参保登记与组织动员。
原则上,本县户籍的居民和在校学生以户籍地所在村(社区)为参保地登记缴费,非本县户籍居民以居住地所在村(社区)为参保地登记缴费,非本县户籍的在校学生可选择学校所在地为参保地登记缴费。
各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两委负责本辖区参保对象参保缴费的组织实施、宣传动员、政策解读、监测调度和服务支持等工作。
(二)缴费方式。
1.线上缴费。适用人群:熟练使用智能手机及移动支付的待缴费群众。缴费渠道:上年度已在我县参保的居民,可通过微信“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安徽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支付宝“安徽医保”“安徽税务”小程序,皖事通APP等渠道按提示完成参保费用支付。上年度未在我县参保的居民,可通过微信“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或支付宝“安徽医保”小程序、皖事通APP进行参保信息登记后,在缴费菜单完成参保费用支付。
2.线下缴费。适用人群:不会使用智能手机或移动支付的待参保群众。缴费地点:各经办机构应保留线下现金缴费等渠道,提供适老化和线上缴费代办服务,实现身份信息现场核对、缴费资金及时入库、参保信息实时同步,不断提高参保缴费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征缴管理和信息录入。
集中参保征缴期内,各乡镇、村(社区)应及时登录“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基层服务系统”或手机端缴费渠道核对本单位代办缴费的人员信息、费用支付及入库到账状态,坚决防止收费后漏录、漏缴情况发生,确保群众能及时享受待遇。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医保、财政、税务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广泛开展宣传动员,重点做好缴费政策、缴费渠道、办理流程等内容解读,充分调动群众参保积极性。主动公开政策咨询电话,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要做好舆情风险应对,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二)明确工作职责。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医保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的组织宣传和参保登记。税务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医保保费征缴工作,持续拓展便民缴费方式,协助医保部门做好退费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的筹集拨付,及时足额拨付资助参保资金,保障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权益。各乡镇应做好本乡镇辖区内参保宣传、参保动员和参保缴费工作。村组、社区等对辖区内参保缴费情况要适时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缴费人监督。要建立缴费人抽查回访工作制度,对缴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定期进行抽查核验。
(三)加强基金运行管理。加强基金收支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基金支出预算,强化预算执行分析,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持续推进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强化智能监管审核,控制不合理费用支出。加快即时结算和直接结算、提升年度清算效率。加强基金运行分析和监测预警,强化基金运行风险防控。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扎实开展医保基金使用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参保登记和缴费的便捷性、集成化。
附件:舒城县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计划
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21日
附件
舒城县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计划
|
乡镇 |
户籍人口 |
25年完成数 |
26年度任务数 |
|
百神庙镇 |
42762 |
32244 |
33092 |
|
柏林乡 |
45501 |
34891 |
35211 |
|
城关镇 |
190661 |
127642 |
133102 |
|
春秋乡 |
30424 |
22243 |
23544 |
|
干汊河镇 |
56370 |
42740 |
43622 |
|
高峰乡 |
29145 |
21115 |
22554 |
|
杭埠镇 |
58210 |
39909 |
41616 |
|
河棚镇 |
20448 |
15344 |
15824 |
|
庐镇乡 |
18330 |
14332 |
14332 |
|
南港镇 |
50155 |
37084 |
38813 |
|
千人桥镇 |
55667 |
40370 |
42931 |
|
阙店乡 |
36922 |
27171 |
28572 |
|
山七镇 |
33223 |
23957 |
25710 |
|
舒茶镇 |
31208 |
23006 |
24151 |
|
汤池镇 |
50682 |
37465 |
39221 |
|
棠树乡 |
38902 |
28747 |
30105 |
|
桃溪镇 |
27897 |
21043 |
21588 |
|
万佛湖镇 |
38814 |
28061 |
30037 |
|
五显镇 |
36351 |
26541 |
28131 |
|
晓天镇 |
35693 |
26294 |
27621 |
|
张母桥镇 |
32820 |
25226 |
25398 |
|
合计 |
960185 |
695425 |
725175 |
注:1.城关镇和杭埠镇任务数=25年本乡镇完成数×(26年全县任务数÷25年全县完成数)
2.其余乡镇=本乡镇户籍人口×(19个乡镇任务数÷19个乡镇户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