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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烟草专卖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17:05 信息来源:舒城县烟草专卖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城县烟草专卖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六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六政务公开办〔202253号)要求,编制舒城县烟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舒城县烟草专卖局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舒城县烟草专卖局联系(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春秋路182号;邮编:231300;联系电话:0564-867977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舒城县烟草专卖局自觉从建设法治企业、创新企业、廉洁企业和服务型企业的要求出发,切实把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与其他工作同研究、共部署、齐落实,以阳光透明的政务环境提升发展的软实力和竞争力。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政务公开流程规范,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整体平稳有序。2022年,舒城县烟草专卖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25条,主要内容为我局范围内行政许可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舒城县烟草专卖局依法落实申请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和答复格式文书。2022年,舒城县烟草专卖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舒城县烟草专卖局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实行单位网站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及时维护;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台账,规范政府信息的发布审核,确保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提高信息发布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舒城县烟草专卖局严格按照规定,结合单位职能,不断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完善公开栏目。细化机构设置信息公开,更加便于群众知晓联系。

(五)监督保障。舒城县烟草专卖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的工作要求,发布信息前严格做好信息发布审核工作,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于出现问题的信息,实行“谁编写、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发布信息时,落实审查制度,对发布的信息进行反复校对,建立完善的信息审核流程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确保内容、文字准确无误后方可发布发布信息后,对发布的信息进行保存,并定期发布阶段性公开总结、问题整改情况,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接受社会对舒城县烟草专卖局工作的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2022年度,我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工作质量与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对发布的公开信息审核不认真、不细致、不到位,偶有用语用词不规范的现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便捷性、时效性还需再加强,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有待再提升;政策解读形式还有待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措施

一是抓好信息公开内容起草核对、审核批准把关、信息核对发送三级审核关口,提升政务信息发布质量。

二是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公开要素、增强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

三是不断创新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促进烟草专卖工作的亲民化、高效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舒城县烟草专卖局   

2023年1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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