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烟草专卖局2023年2月行政处罚案件结果公示 | ||||||||
序号 | 被处罚人 | 处罚机关 | 被处罚事由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履行方式 | 履行期限 |
1 | 孙*菊 | 舒城县烟草专卖局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舒烟处〔2023〕第4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10535元10%的罚款,计人民币壹仟玖佰壹拾柒元整(¥1053.5)。 | 主动执行 |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2 | 吴*荣 | 舒城县烟草专卖局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舒烟处〔2023〕第40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19950元10%的罚款,计人民币叁仟肆佰伍拾陆元整(¥1995.00)。 | 主动执行 |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3 | 马*华 | 舒城县烟草专卖局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舒烟处〔2023〕第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64815.00元10%的罚款,计人民币陆仟肆佰捌拾壹元伍角(¥6481.50)。 | 主动执行 |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4 | 潘*林 | 舒城县烟草专卖局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舒烟处〔2023〕第24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70700.00元10%的罚款,计人民币柒仟零柒拾元整(¥7070.00)。 | 主动执行 |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5 | 曹*伦 | 舒城县烟草专卖局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舒烟处〔2023〕第35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3480.00元10%的罚款,计人民币叁佰肆拾捌元整(¥348.00)。 | 主动执行 |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6 | 戴*应 | 舒城县烟草专卖局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舒烟处〔2023〕第33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102940.00元10%的罚款,计人民币壹万零贰佰玖拾肆元整(¥10294.00)。 | 主动执行 |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7 | 钟*平 | 舒城县烟草专卖局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舒烟处〔2023〕第3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5530.00元10%的罚款,计人民伍佰伍拾叁元整(¥553.00)。 | 主动执行 |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