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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烟草专卖局2023年2月行政处罚案件结果

发布时间:2023-03-01 15:55 信息来源:舒城县烟草专卖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城县烟草专卖局2023年2月行政处罚案件结果公示
序号 被处罚人 处罚机关 被处罚事由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履行方式 履行期限
1 孙*菊 舒城县烟草专卖局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舒烟处〔2023〕第4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10535元10%的罚款,计人民币壹仟玖佰壹拾柒元整(¥1053.5)。   主动执行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2 吴*荣 舒城县烟草专卖局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舒烟处〔2023〕第4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19950元10%的罚款,计人民币叁仟肆佰伍拾陆元整(¥1995.00)。   主动执行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3 马*华 舒城县烟草专卖局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舒烟处〔2023〕第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64815.00元10%的罚款,计人民币陆仟肆佰捌拾壹元伍角(¥6481.50)。   主动执行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4 潘*林 舒城县烟草专卖局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舒烟处〔2023〕第2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70700.00元10%的罚款,计人民币柒仟零柒拾元整(¥7070.00)。   主动执行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5 曹*伦 舒城县烟草专卖局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舒烟处〔2023〕第3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3480.00元10%的罚款,计人民币叁佰肆拾捌元整(¥348.00)。   主动执行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6 戴*应 舒城县烟草专卖局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舒烟处〔2023〕第3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102940.00元10%的罚款,计人民币壹万零贰佰玖拾肆元整(¥10294.00)。   主动执行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7 钟*平 舒城县烟草专卖局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舒烟处〔2023〕第3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5530.00元10%的罚款,计人民伍佰伍拾叁元整(¥553.00)。   主动执行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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