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烟草专卖局2023年6月行政处罚案件结果公示 | ||||||||
序号 | 被处罚人 | 处罚机关 | 被处罚事由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履行方式 | 履行期限 |
1 | 朱*丹 | 舒城县烟草专卖局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舒烟处〔2023〕第82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4910.00元7%的罚款,计人民币叁佰肆拾叁元柒角(¥343.70)。 | 主动执行 |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2 | 吴*伍 | 舒城县烟草专卖局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舒烟处〔2023〕第140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4200.00元7%的罚款,计人民币贰佰玖拾肆元整(¥294.00)。 | 主动执行 |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3 | 洪*正 | 舒城县烟草专卖局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舒烟处〔2023〕第146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3765.00元7%的罚款,计人民币贰佰陆拾叁元伍角伍分(¥263.55)。 | 主动执行 |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4 | 潘*勤 | 舒城县烟草专卖局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舒烟处〔2023〕第126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59660.00元10%的罚款,计人民币伍仟玖佰陆拾陆元整(¥5966.00)。 | 主动执行 |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5 | 胡*应 | 舒城县烟草专卖局 | 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 | 舒烟处〔2023〕第8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 | 1、责令停止销售,2、处以违法销售总额柒佰元(700.00)20%罚款壹佰肆拾元(140.00),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 | 主动执行 |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