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室职能:协调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烈士称号审核报批和烈士褒扬工作;指导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现役军人死亡一次性抚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等。
股室负责人:包书升
办公地点:老公安局五楼双拥办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564-2790560
邮 箱:8779133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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