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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方面举措和政策

发布时间:2019-11-27 10:38 信息来源:舒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为提高退役士兵文化知识水平和职业技能素质,提升退役士兵就业创业能力,促进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县印发了《舒城县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意见》,规定:对退出现役回原籍自主就业的舒城籍义务兵、复员士官和自谋职业的转业士官,原则上退役后一年内均给予免费参加一次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

在县内培训机构参加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的,其学杂费、住宿费、职业技能鉴定费给予全免,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费补助;对在县外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的,参照县内标准给予补助。

例如:根据县政府文件精神,从2017年退役士兵起,对退役士兵参加汽车驾驶技术培训且获得相应证照的,由县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给予定额补助。具体是:取得B证的给予定额补助2000元;取得C证的给予定额补助1500元。

办理程序是:退役士兵本人领取填写《舒城县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申请表》,驾驶培训结束并取得相关证照后,由承训学校在《舒城县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申请表》上盖章,然后将申请表原件、所取得的驾驶证原件、复印件以及身份证、退役证复印件交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补助款支付给退役士兵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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