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属享受哪些养老方面优待?
答: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孤老烈士遗属本人自愿的,可以在光荣院、敬老院集中供养。各类社会福利机构优先接收烈属。
烈士证明书持证人后代可以继承吗?
答:现行法规政策对烈属待遇等权益有明确规定,对享受待遇的烈属也有严格限定。烈士证明书由烈士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烈士直系亲属中一人持证。在换发烈士证过程中,如无符合持证条件的烈士亲属,将不再发放烈士证,原发放的烈士证可由烈士其他后人传承、保管,留作纪念,但持证人作为烈属所享受的抚恤待遇等不能由持证人后代继承。
“ 烈士遗属”范围为什么仅限于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
答:《烈士褒扬条例》明确,“烈士遗属”为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主要的考量是:烈士去世后,着眼于与烈士本人具有抚养(扶养)义务并有共同生活经历且具有履行抚养(扶养)义务的事实,国家代烈士尽其应尽的抚养(扶养)义务,对他们进行精神抚慰和物质照顾,所以烈士遗属包括不隔代的直系血亲(父母、子女)、与烈士有抚养(扶养)事实的旁系血亲(无父母且由烈士生前所供养的兄弟姐妹)、拟制血亲(烈士的抚养人、由烈士抚养的养子女、继子女),其他没有抚养(扶养)义务的不在烈士遗属范围之内。
烈士证明书发放范围是什么?
答:烈士证明书的发放范围是烈士遗属,即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抚养人)、配偶和子女的发给烈士的兄弟姐妹。
烈属享受哪些教育方面优待?
答:烈士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优待;在公办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的,免交保教费。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降20分录取);报考高等学校本、专科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降低分数(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降分幅度不得超过20分)要求投档;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免交学费、杂费,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助学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