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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3 14:52 信息来源:舒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政办秘〔201961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万佛湖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舒城县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822

     

    舒城县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全县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全省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目标定位,带着责任和感情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全面落实《意见》精神,有效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问题,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水平。

    二、目标任务

    严格把握政策适用范围、适用对象和适用情形,准确认定参保时间和补缴责任主体,明确补缴年限、缴费工资基数和费率,按规定完成参保缴费,2019年底,基本解决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未参保和断缴问题。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关爱优待原则。在将退役士兵纳入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上,充分考虑退役士兵服役经历和国家贡献,通过将入伍时间确定为首次参保时间等方式,给予他们相应的优待,实现普惠与优待待遇叠加共享。

    坚持贡献待遇对等原则。根据退役士兵服役年限,贡献大小的不同,合理确定不同类别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退役士兵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障待遇。

    坚持政策有序衔接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在《兵役法》《社会保险法》,以及20062007年有关退役军人保险政策框架内调整完善政策,确保政策的延续性、连贯性。

    四、主要内容

    认定适用对象和情形。2019121日《意见》施行前,我县范围内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着力解决《意见》施行前出现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和断缴问题。《意见》施行前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已领取养老保险的,不在本次续保范围。

    确定社保参保时间。退役士兵入伍时未参保的,其入伍时间视为首次参保时间。

    明确补缴责任主体。对我县范围内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的退役士兵,原安置单位欠缴部分原则上由欠缴单位负担原安置单位已不存在或缴费确有困难的,由原安置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补缴上级主管部门不存在或无力缴费的,经县政府批准,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财政资金解决。个人缴费部分仍由个人负担,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由县政府对其个人缴费部分予以补助。

    明确补缴年限。《意见》施行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出现欠缴、断缴的,允许按不超过本人军龄的年限补缴,补缴后,单位补缴部分全部进入统筹基金,不加收滞纳金个人补缴部分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不另计利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军龄未达到国家规定最低缴费年限的,介许延长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201171日《社会保险法》实施前首次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允许一次性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军龄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政府补缴年限不超过本人军龄。

    明确缴费标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由安置地按照补缴时上年度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予以确定,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按补缴时安置地规定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由参保地按照补缴时上年度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予以确定,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按参保地规定执行。

    明确补缴实施时间。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在退役士兵提出申请后,及时按程序进行审核补缴。基本医疗保险在退役士兵提出申请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予以补缴。

    五、实施步骤

    整理基础数据。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档案,梳理全县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退役士兵名册,按照退役士兵安置部门进行归类,有安置单位的退役士兵名册反馈至安置单位主管部门,无安置单位的退役士兵名册反馈至户籍所在地乡镇开发区

    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建立信息台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单位主管部门和实行货币化安置的退役士兵所在乡镇,根据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的基础数据,深入摸排,查缺补漏,核准本部门、本乡镇需要进行社保接续的退役士兵花名册,形成详细、准确的信息登记台账,并报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开发区

    协助申请办理。突出安置单位和所属乡镇开发区主体责任,有安置单位的退役士兵社保接续申报手续由安置单位的主管部门告知并辅助办理,无安置单位退役士兵社保接续申报手续由所在乡镇开发区告知并辅助办理,交县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专班核查。

    申报所需材料:

    1.身份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2.户口簿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复印件须复印首页及本人页

    3.退伍证

    4.在县外有参保的,需提供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5.属于低保、特困供养对象的,须提交低保证、五保供养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退伍证丢失的,可提交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和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本人提交困难的,可申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县人武部及其服役部队等军地有关部门综合认定。

    责任单位:安置单位主管部门、乡镇开发区

    人员情况核查。

    1.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核查申请人服役经历,确定申请人军龄;

    2.县人社局认定申请人养老保险断缴时间,计算需要补缴的单位和个人部分应缴资金

    3.县医保局认定申请人医疗保险断缴时间,计算需要补缴的单位和个人部分应缴资金

    4.县民政局认定申请人是否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

    5.县公安局核查申请人在补缴社保时段内有无判刑、劳教记录。

    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

    形成缴费明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综合县人社、医保、财政、民政、公安等部门核查情况,形成全县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资金补缴明细台账,相关单位盖章予以确认。

    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

    确定补缴单位。县退役军人、财政、税务、人社部门根据原安置单位和原安置单位主管部门有无缴费能力,确定全县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的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缴费责任主体。经认定,原安置单位或安置单位的主管部门有缴费能力的,由原安置单位或安置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缴纳单位应缴资金无安置单位或安置单位和安置单位主管部门无缴费能力的,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财政予以解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申报县财政资金适当补助个人缴费部分。

    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人社局

    按时参保缴费。核查工作结束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启动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手续。由县人社局向缴费责任主体开具缴费通知单,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完成社保缴费,并将社保缴费回执单交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归档。县税务局在完成社保缴费征缴的基础上,将入库信息反馈县人社局、县医保局。由县人社局、县医保局负责将社保缴费计入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

    六、相关要求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十九大对做好退役军人工作作出明确部署。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事关国防和军队建设,事关社会稳定,事关退役军人切身利益。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要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按质按量贯彻落实到位。

    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为确保全县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有序推进,县里成立了全县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领导组。并设立由县退役军人、人社、医保、财政、民政、税务、公安、信访等部门组成的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专班。各乡镇开发区、各相关单位要相应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和具体经办人员,并及时报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形成上下联动、无缝对接的工作局面。

    分解任务,压实责任。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涉及人员众多,个体情况复杂。各乡镇开发区、相关单位要切实做到广泛宣传、主动联系、全程服务。退役士兵安置单位主管部门、无安置单位的退役士兵所在乡镇开发区要根据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的原始数据,查缺补漏,逐一甄别,精准摸排本部门、本乡镇需要办理社保补缴的退役士兵名册,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在此基础上,全程协助退役士兵补缴社保,并完成单位缴费部分。各有关部门、乡镇开发区要设立政策咨询窗口,切实做好政策解释和信访维稳工作。

    明确时限,强化督导。按照上级要求,201912月底要全面完成符合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社保接续申报受理工作。各乡镇开发区、相关单位要切实扛起责任,主动作为,按照职责分工,协助符合政策要求的退役士兵完成社保接续,彻底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县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领导组将实行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制度,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未能完成工作任务的,要倒查责任,严肃追究,并纳入年终双拥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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