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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制发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1 11:33 信息来源: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微信公众号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全省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部署,全国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制发工作已于2021年12月14日正式启动,《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也同步印发实行,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做好优待证制发工作,是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是推进军人荣誉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拓展社会优待的重要抓手。我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将积极、有序开展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要求,我省将于2022年底前分批次完成现有符合条件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优待证制发工作。目前,我省正在抓紧时间开展银行签约、方案制定、系统调试、政策培训等相关工作,计划于2022年春节后在全省有步骤开展优待证制发工作,具体时间及要求将另行通知。


优待证申请相关政策可就近向户籍地或常住地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咨询,也可以登录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在“优待证制发”专栏查看有关优待证信息。申请优待证前,申请人应先完成全要素建档立卡工作。


感谢大家对我省退役军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竭诚为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待证制发的优质服务!


特此公告。


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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