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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09:36 信息来源:舒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本报告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1231日。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舒城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舒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8号老公安局集中办公区七楼;邮编:231300;联系电话:0564-278955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为目标,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政务公开得到了扎实有效的开展。       

(一)主动公开。2021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平台发布信息187条,其中政策解读8条,主动回应24条,关于优抚资金发放12条等,全年度未收到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修订了申请公开制度和网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内容。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日常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平台信息管理工作,2021年,我局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其中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均为代县政府办草拟);定期提醒督促局所属股室公开相关业务信息,对报送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发布信息,提高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梳理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完善信息发布要素。积极参加县政务公开办开展的集中办公和培训活动,加大公开力度。二是定期安排网站平台的维护、更新,配合做好上级安全评估和审查。

(五)监督保障。一是健全工作机制,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门户网站的维护工作,并且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确保各部门信息公开及时。二是及时整改上级网站检查、第三方监测等反馈的问题并将整改情况公开在监督保障栏目。三是加大信息审核、监督力度,严密防范网络意识形态渗透。四是修订完善社会评议、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负责政务信息公开人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不够高;二是各股室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学习,尤其是加强对新《条例》内容的学习贯彻落实,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负责政务信息公开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2.明确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管领导和各股室负责人职责,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权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