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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退役士兵的承包土地、自留地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3-08-18 11:55 信息来源:舒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六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通过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不得违法收回或者强制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非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其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包”。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落户,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没有承包农村土地的,可以申请承包农村土地,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应当优先解决(适用的是2022年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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