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资助办法(试行)
为鼓励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接受良好教育,增强平等参与社会活动和就业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发〔2016〕47号)、《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促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实施办法>的通知》(六办发〔2016〕1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对象
(一)具有本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就读于本县辖区内的全日制公办和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高中(中职)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以及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
(二)入学前具有本县户籍,家庭经济困难的高等教育阶段(专科生、本科生、高等职业教育)残疾大学生、研究生。
二、资助标准
(一)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每年资助500元。
(二)高中(中职)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每年资助1000元。
(三)高等教育阶段(专科生、本科生、高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每年资助1500元。
(四)研究生阶段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每年资助2500元。
三、资金来源
义务教育、高中(中职)阶段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资金,由县级财政解决。
高等教育、研究生阶段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资金,按照《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办法>的通知》(皖残联〔2012〕76号)文件精神,由省级财政解决。
四、申报材料
(一)申请义务教育、高中(中职)教育阶段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舒城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申请审批表》(附表一);
2.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
3.学生本人、监护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4.舒城县农村商业银行存折首页复印件(申请人或监护人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银行存折本);
5.低保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手册复印件或乡镇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二)申请义务教育、高中(中职)教育阶段资助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舒城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申请审批表》(附表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
3.学生本人、残疾人家长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4.舒城县农村商业银行存折首页复印件(申请人或监护人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银行存折本);
5.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手册复印件。
(三)申请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大学生、研究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大学生资助年度申请审批表》(附表三);
2.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当年新录取的,提供《入学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5.舒城县农村商业银行存折首页复印件(申请人或监护人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银行存折本);
6.低保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手册复印件或乡镇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五、办理流程
(一)义务教育、高中(中职)教育阶段。
1.宣传。每年秋季开学后,县教育局统一部署各学校做好符合资助条件学生的宣传、摸底工作,并在9月20日前将摸底人数上报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汇总数据报送至县残联。
2.申请。摸底、登记后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由本人或监护人填写申请审批表,连同相关申报材料于每年10月15日前,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3.初审。各学校和乡镇残联负责初审并签署意见,初审合格后,由各学校统一填写《舒城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花名册》(附表四)和《舒城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花名册》(附表五),连同个人申请材料于10月30日前报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审核。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所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汇总填写《舒城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花名册》(附表四)和《舒城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花名册》(附表五),于12月10日前分别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县残联审批。
5.审批。县残联于12月30日前对全县申请资助对象材料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汇总上报县财政局。
6.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在读的我县残疾学生申请,由县残联直接受理、审核、审批。
7.县财政局于次年3月30日前根据县残联提供的《舒城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花名册》(附表四)和《舒城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花名册》(附表五),将资助资金通过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管理发放系统打卡发放到位。
(二)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阶段。
符合资助条件的残疾大学生、研究生,每年10月1日前向县残联提出申请。申请时填写《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大学生资助年度申请审批表》(附件三),同时提供个人申请材料。
县残联及县财政局共同初审合格后,上报市残联复审汇总。待省财政厅及省残联对汇总材料复核,由县残联会商县财政局,采用社会化发放形式将资助资金发放到位。
六、相关事项
为方便资助资金发放,须提供舒城县农村商业银行存折首页复印件(本人或监护人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存折本)。若无本人或监护人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存折本,可持本人或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地农村商业银行网点开户并到乡镇财政所(分局)开通账号。
七、档案管理
个人申请及审核审批材料由县残联负责保存归档。
八、监督管理
(一)相关工作人员须认真履行职责,如发生滥用职权、渎职失职、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损公肥私等违法违规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资助的,一经发现,立即追回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县残联、县教育局、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表一
舒城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 填写 |
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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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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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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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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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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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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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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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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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学校 及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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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年度 |
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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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学类别 |
□小学 □初中 □高中(中职) □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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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 信 息 |
户名: 开户银行: 舒城农村商业银行 支行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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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签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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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 签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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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填写 |
学校 意见 |
负责人: 签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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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残联 意见 |
负责人: 签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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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 意 见 |
负责人: 签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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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残联 意 见 |
负责人: 签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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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舒城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 填写 |
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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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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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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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证号 (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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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姓名 (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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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学生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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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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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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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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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学校 及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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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年度 |
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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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学类别 |
□小学 □初中 □高中(中职) □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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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 信 息 |
户名: 开户银行:舒城农村商业银行 支行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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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签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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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 签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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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填写 |
学校 意见 |
负责人: 签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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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残联 意见 |
负责人: 签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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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 意 见 |
负责人: 签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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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残联 意 见 |
负责人 签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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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
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大学生资助年度申请审批表
填报单位 : 年 月 日
申请人 填写 |
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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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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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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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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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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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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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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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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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年度 |
年 月至 年 月 |
补助金额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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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学类别 |
□大专 □成教大专 □本科 □成教本科 □研究生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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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通知书 或学生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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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及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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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信息 |
户名 开户银行:舒城农村商业银行 支行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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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
申请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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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填写 |
县(市、区)残联意见 财政意见 |
负责人: 签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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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意见 市财政意见 |
负责人: 签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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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残联意见 省财政意见 |
负责人: 签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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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 本表由申请学生或监护人填写。要求情况属实,字迹清楚工整,选择项在“□”内打“√”。
2、本表审核权限按照文件要求填写盖章。
3、申请标准:根据所接受的相应层次教育的资助标准填写。
4、 本表一式三份,由市、县级残联存档。
附表四
舒城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花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制表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申请人 姓 名 |
性别 |
家庭住址 |
联系 电话 |
残疾 类别 |
残疾人证号 |
申请人就读 学校、年级 |
资助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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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分管领导: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表五
舒城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花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制表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申请人 姓 名(学生) |
性别 |
家庭住址 |
联系 电话 |
家长姓名 (残疾人) |
残疾 类别 |
残疾人证号 |
申请人就读 学校、年级 |
资助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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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分管领导: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