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我镇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工作程序,提高居民的避灾自救能力和基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协同处置、资源整合、科学应对,建立应急长效机制。
二、适用范围
凡是我镇境内发生的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需要紧急转移安置人员或提供衣、食、住、医等基本生活救助,倒房重建等相关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等适用本预案。
三、城关镇基本概况
1、基本情况:城关镇地处舒城县城中,全镇总面积110平方公里,下辖29行政村和15社区居委会。全镇目前共有户籍人口164063人,其中五保户748户760人,低保户5550户8550人,残疾人3901人。耕地总面积57133.5亩,其中水田55671亩,旱地1462亩,农作物面积约5万亩,主要种植水稻、油菜、蔬菜、瓜果,农房24273户,86229间。工业总产值67.1亿元,农业总产值19106万元,镇人均年收入20888元。
2、本辖区内水库、河流、桥梁的数量及分布情况:城关镇辖区内共6座小(2)型水库:春秋塘水库(河口村)、陈山塘水库(河口村)、卓山塘水库(卓山村)、邬鸦塘水库(舒玉村)、邓岗水库(邓岗村)、大双塘水库(邓岗村)。
涉及四条河流渠道,分别为杭埠河、曹家河、朱槽沟河、杭北干渠
杭埠河:堤防长度:左岸约13公里(涉及五里、河镇、城南、盛庄、下河、凡坛、舒丰7个行政村),右岸约8.5公里(涉及杨家、幸福、河口、石桥4个行政村)
曹家河:堤防长度右岸6.9公里(涉及卓山、河口村),左岸8.7公里(涉及邓岗、三松、幸福村)
朱槽沟河:提防岸线左岸17公里(涉及舒中、仁和、孔集、舒勤、太平5个行政村),右岸15公里(涉及永安、沙埂、舒中、双丰、盛庄、付圩、舒丰7个行政村)。
杭北干渠:境内长6公里(涉及春秋苑社区、舒怡社区、新城社区、古城村、龙塔社区、飞霞社区、仁和村、七星村、七里村、孔集村、舒勤村、舒丰村,5个社区7个行政村)。
3、本辖区内道路交通、通信、电力、供水、供气、水利等基础设施情况;本镇为县城中心,道路交通便捷,村村通道路、通信网络、电网、水网覆盖全镇;新老小区基本实现供气。
4、本辖区内工厂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城关镇现有工业企业200余家,其中规模工业企业25家。形成了以七星工业园为中心的羽绒、食品、印刷、竹木制品加工为特色的产业集中区。
四、灾害隐患风险分析
1、 灾害隐患点情况:如发生灾害,需转移安置7个村800户2200人,受灾13822亩,其中水田7848亩,旱地5974亩。
2、水库:6个小型水库除险加固。
3、河流:杭埠河、曹家河、朱槽沟河、杭北干渠部分河堤加固。
4、企业工厂:少数沿杭北干渠企业可能发生漫水,其中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一家。
五、指挥机构和工作职责
1.指挥机构
镇政府成立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统一指挥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分管副镇长担任副指挥,指挥机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与社会事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564-8621377。
各村(社区)应成立相应的救灾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本区域内较大灾情和镇政府决定的其它特殊启动事项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工作。
2.工作职责
在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及现场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开展救灾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党政办:负责总协调有关救灾事务。
安监所:负责灾情统计上报,应急会议安排,履行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办公室相应职责。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评估事故影响范围和程度,为救援行动提供科学、合理的建议。
六、 应急准备
1、应急安置和医疗卫生场所准备
(1)应急避难场所:各村文化广场及学校操场、教室,城区文化广场、公园。
(2)医疗卫生场所:各集中安置点。
2、救灾物资准备
(1)***(2)****(3)***(4)***
3、宣传、培训和演练
(1)开展村(社区)减灾救灾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知识,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增强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2)镇应急管理所负责组织各村(社区)两委干部的业务培训。
(3)自然灾害多发村,每年应根据灾害发生特点,适时组织演练,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4)主管部门根据各灾害种类的特点参与或自行组织培训和演习。
七、预警信息
1、根据县应急局预警信息,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各村(社区)发布预警预报。
2、根据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提出灾情评估意见。
3、根据灾害预警信息发出后,区域内涉险人员按方案和指定的路线转移。
八、避灾安置场所
1安置点情况;安置点为各村的学校、操场、文化广场。
2物资保障情况:救灾装备为镇有装备和各村预征预储装备;救灾物资根据受灾人口及时采购分发。
九、灾情报送
(1)灾情信息报告内容
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人员、农作物、房屋等受损情况)、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群众生活安排情况及灾区存在的困难等。
(2)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灾情初报。各村、社区对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立即向镇应急指挥部报告初步情况,镇应急指挥部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1小时向县应急管理局报告。
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村、社区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各村(社区)每天8:30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时内的灾情向镇应急指挥部上报。镇应急指挥部每天9时之前向县应急管理局上报。特大灾情根据需要随时报告。
灾情核报。各村(社区)在灾情稳定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镇应急指挥部报告。镇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报告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上报县应急管理局。
(3)灾情核定
镇应急指挥部协调农业、水利、国土统计等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灾情。
(4)台账管理
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台账、倒塌房屋台账和需政府救济人口台账,为恢复重建和开展生活救助提供可靠依据。
十、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1.灾后救助
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及时发放救灾款物。
2.恢复重建
如有需要重建倒房,组织勘查、评估、上报并监督验收。
十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镇安监所负责管理。各村、社区根据本预案制定本省辖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十二、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