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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城关镇2021年度人大建议办理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8-20 16:30 信息来源:舒城县城关镇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关于对镇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1号建议的答复函

方立志、赵支银、华新胜、骆克山、潘书合、薛从富、宋茂谷、凡义玲、韩明云、尹美珍、孔祥兰、韩敏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城郊安置房建设进度缓慢,要求政府督促加快施工进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建议县政府、县城乡建设指挥处、县重点工程处、县征收中心,加快安置房建设流程,改变安置房建设模式;另一方面我镇将优化安置房分配流程,在接到安置房预分配通知时,立即启动分配准备工作,草拟分配方案,核定安置人口,安置房移交后立马分配,使安置房建设在分配环节无缝对接。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在落实的过程中给予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


2021年8月19日




关于对镇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2号建议的答复函

王克稳、杨明武、陈后贵、余让宏、常光胜、何佰忠、王文芳、吴一梅、吴修华、韦亚平、张立、戴立娟、夏道斌、马林杰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镇政府代缴农业生产性水费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农民生产性水费是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农户用水缴纳水费是应尽的义务。
目前,我镇部分村水费是由村集体代交的,这样确实增加了村集体负担,还有部分村从农户收取上交,确实耗费了村干部的时间和精力。城关镇将积极向上级反映和呼吁取消收取农民生产性水费,减轻村级负担。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在落实的过程中给予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


2021年8月19日



关于对镇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3号建议的答复函

孔祥兰、李安凤、韩明云、骆克山、韩敏、薛从富、赵支银、凡义玲、尹美珍、方立志、徐应梅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100%缴纳村干部养老保险费用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我县2016年实行村干部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政策,依据舒组字〔2016〕59号《舒城县在职村干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和舒组字〔2016〕60号《关于印发《舒城县在职村干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实行,村干部参照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依据舒组字〔2016〕60号《关于印发《舒城县在职村干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三章第七条规定:村干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缴费比例为20%,由县财政承担12%、参保个人承担8%。镇按照舒组字〔2016〕60号文件规定执行,为在职村干部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参保。
村干部养老保险政策牵涉面广,我镇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文件执行,待县委组织部文件如有调整,我镇将及时更新。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在落实的过程中给予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


2021年8月19日














关于对镇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4号建议的答复函

颜世英、郭兴蓉、林克娟、钟华、朱学斌、魏昌映、沈昌凤、朱万琼、卢迎九、韦海波、张同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社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上级文件精神,2019年12月下发了《关于调整规范在任村、社区干部和社区工作者报酬的通知》(镇办发【2019】114号),对社区工作者待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的工资待遇发放项目和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后社区工作者工资报酬发放项目及标准有:⑴基本补贴:2100元/月。⑵工龄工资:每工龄10元/年,累计相加。⑶绩效补贴:1300元/月,其中800元/月随月打卡发放。另500元由镇党委年终考核后发放,个人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全额发放,不合格的不予发放。⑷年终奖:5400元/年。⑸表彰荣誉奖:对社区集体获得县以上表彰的,给予社区工作者一定数额的表彰奖励。县级(县委、县政府、市级部门表彰)500元/人、市级(市委、市政府、省级部门表彰)1000元/人、省部级1500元/人、国家级2000元/人。(6)养老保险:社区工作者养老保险、下岗分流和退役军人安排到社区的工作人员按原缴纳办法及资金支付渠道执行,社区工作者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由镇财政统一缴纳。
今年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将社区工作者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由镇财政统一缴纳。另外,从今年7月份开始,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未办理退休手续的社区干部和社区工作者,镇将统一为他们办理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手续。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提出的建议,进一步缩小社区干部和社区工作者待遇差距,缓解社区工作者后顾之忧和工作压力,提高社区工作者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努力把我镇城市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为我镇的振兴发展提供可靠保证。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在落实的过程中给予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


2021年8月19日





关于对镇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5号建议的答复函

郑婷婷、盛其全、王家传、孔蕾、葛玲玲、肖大珍、陶克芳、徐家保、潘安中、胡书柏、孔毓、顾廷良、葛家林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城关镇双丰村适龄小学生纳入城区小学招生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县教育局公布的2021年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学校覆盖范围划分,双丰村暂时未纳入城区招生范围,我镇将继续向教育主管部门争取将双丰村适龄小学生纳入城区入学。
感谢你们对我镇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在落实的过程中给予监督,提出宝贵意见。


2021年8月19日






关于对镇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6号建议的答复函

胡书柏、夏晗、张世华、葛家林、史永举、潘安中、顾廷良、孔毓、徐家保、李俊、陶克芳、肖大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大溪河道路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在收到代表建议后,镇相关领导十分重视,立即安排四好农村路办公室和土管所工作人员到现场察看道路建设路线及核实土地使用性质,目前需要等新土地规划审批后,才能申报道路建设计划,待建设计划批复下达后予以实施。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在落实的过程中给予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


2021年8月19日





关于对镇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7号建议的答复函

史永举、孔毓、胡军、徐家保、顾廷良、胡书柏、夏晗、葛家林、陶克芳、肖大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仁孔路孔集段道路排水设施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该路段位于杭北干渠和朱槽沟河之间,地势偏低,汛期受两边主出水河、渠水位上涨限制,排水困难,加之路两边住户房屋地坪高于路面,道路两边没有修建道排渠系,遇强降雨天气排水困难,路面积水。确实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近期,镇政府将向县交通部门上报此事,积极争取,尽快落实该路段道排工程。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在落实的过程中给予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


2021年8月19日



关于对镇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8号建议的答复函

徐家保、潘安中、舒付平、孔毓、陶克芳、肖大珍、葛玲玲、胡书柏、顾廷良、史永举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万佛快速通道凡坛——下河段辅道拓宽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在收到代表建议后,镇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到现场察看了解,结合安置小区建设施工车辆出入的需求,镇政府已决定对下河入口向东至下一出口段之间的道路进行加宽,其他辅道将根据车辆通行实际情况进行延伸改造。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在落实的过程中给予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


2021年8月19日





关于对镇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9号建议的答复函

凡义玲、穆其存、李安凤、徐应梅、尹美珍、孔祥兰、韩敏、方立志、周本松、韩明云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治理涉及几万人生产生活命脉的东支渠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杭北东支渠是杭北灌区主要灌溉支渠,是我镇河镇、五里、伏虎、城南、盛庄、下河等村主要灌排渠道,由于年久失修,灌排效率逐年减退。2019年开始,镇政府整合资金对大部分渠段进行了整修,大大改善了渠道灌排状况。由于资金局限,伏虎村境内约2.5公里目前暂没整修。今年,已将该渠段整修工程纳入了我镇“十四五”时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计划。项目资金一经落实,将立即实施,尽快改善整个渠系灌排效率。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在落实的过程中给予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


2021年8月19日



关于对镇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10号建议的答复函

陈后贵、王克稳、仇学、韦亚平、张玉、盛玉年、戴立娟、吴修华、王文芳、吴一梅、夏道斌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请求解决三松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差的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们反映的三松村沟渠不畅等农田水利设施基础差情况属实。三松村地处灌溉渠道尾水位置,该区域至今没有实施过高标准农田治理类型项目,致使原先沟渠年久失修,灌溉效率不高。2018年、2019年、2020年,镇政府统筹资金约400多万元,对三松村两条主要灌溉渠道柏家岗东、西支渠上游渠段进行了清淤、衬砌,明显改善了三松村农田灌溉难状况。三松村境内农田灌排渠系整修工程纳入了我镇“十四五”时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计划。项目一经落实,将立即组织实施,尽快改善该村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真正实现土地增效、农民增收。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在落实的过程中给予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


2021年8月19日



关于对镇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11号建议的答复函

王家传、郑婷婷、徐家保、顾廷良、孔毓、潘安中、张世华、夏晗、胡书柏、孔蕾、葛玲玲、肖大珍、陶克芳、李俊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要求城关镇人民政府对城南市政道路重点工程范围内水系加快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该区域为县城规划建设区域,排水体系系建设和完善将随该区域城市建设而完善。当前,镇政府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工程措施,及时疏通排水渠道,预防因工程征迁毁坏原先水系而造成可以避免的水涝影响。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在落实的过程中给予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


2021年8月19日




关于对镇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12号建议的答复函

何佰忠、夏道斌、陈后贵、何传兵、王克稳、仇学、吴修华、盛玉年、王文芳、吴一梅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请求建设马河口街道污水处理厂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城关镇就该议案已向县生态环境分局进行了汇报,县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就马河口街道污水处理问题正在积极谋划,将其纳入农业面源污染及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申请立项。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在落实的过程中给予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


2021年8月19日





关于对镇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13号建议的答复函

何佰忠、夏道斌、何传兵、王克稳、仇学、吴修华、盛玉年、吴一梅、王文芳、常光胜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城关镇人民政府拨款配套重建马河口社区中大街道排工程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待阴雨天由镇分管领导牵头,组织相关站所负责人现场察看,走访居民,进一步征求意见,并根据实际考察情况,对中大街道南侧道排工程提出初步意见并报镇研究。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在落实的过程中给予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


2021年8月19日





关于对镇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14号建议的答复函

夏道斌、何佰忠、陈后贵、何传兵、王克稳、仇学、吴修华、盛玉年、吴一梅、王文芳、常光胜、杨明武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马安公路幸福段路灯管理移交给县行政执法局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收到你们的建议,城关镇政府高度重视,镇主要负责人立即与县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人沟通协调,目前城关镇相关部门正积极与县行政执法局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所对接。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在落实的过程中给予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


2021年8月19日





关于对镇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15号建议的答复函

何传兵、陈后贵、何佰忠、王克稳、仇学、马林杰、韦亚平、张玉、盛玉年、常光胜、包书香、杨明武、王文芳、吴一梅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346国道舒玉村境内亮化工程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各位代表所提议案,经初步估算需要资金160万余元,镇已与相关单位联系,答复均为今年未有纳入预算,为此,镇领导都在把此文向上级反映,积极争取项目支持资金,实施此项民生工程。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在落实的过程中给予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


2021年8月19日





关于对镇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16号建议的答复函

韩敏、尹美珍、孔祥兰、李安凤、徐应梅、韩明云、薛从富、骆克山、凡义玲、周本松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杭埠河沿岸环境改造综合治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杭埠河沿岸环境统一改造、综合治理,由县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等多部门统筹规划,乡镇相关部门负责做好对接工作,目前部分河道已启动综合治理。
二是对于在杭埠河水源地乱倒垃圾、钓鱼等现象,城关镇执法中队对乱倒建筑垃圾加大宣传及处罚力度,对钓鱼人员首次给予劝导,再次发生将由公安部门依法打击,现场没收渔具,目前已基本杜绝杭埠河水源地乱倒垃圾、钓鱼等现象,下一步镇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建立健全长效保护机制。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在落实的过程中给予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


2021年8月19日



关于对镇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17号建议的答复函

盛其全、郑婷婷、孔蕾、肖大珍、潘安中、舒付平、胡书柏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盛庄村任庄、梅垱、正丰等组每年汛期内涝严重需解决水系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该区域本身地势低,又是城南村合安路东边区域排水汇聚点,加上汛期朱槽沟河水位高,经常形成内涝。镇政府已安排水利站现场勘察,拿出了治理方案。并将该项目纳入了我镇“十四五”时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计划首要项目。项目一经落实,将立即组织实施,尽快改善该区域排水状况。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在落实的过程中给予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


2021年8月19日





关于对镇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18号建议的答复函

韩明云、凡义玲、穆其存、孔祥兰、尹美珍、韩敏、徐应梅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业主反映沙埂家园、紫荆园小区杂乱,无公共活动场地,无监控、无安全保障措施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1、小区杂乱问题:镇社区办已督促沙埂家园小区物业,加强小区内乱堆乱放,公共秩序维护管理工作。2、无公共活动场地问题:因沙埂家园三期仍未交付使用,小区广场区域还处于封闭施工中。三期交付后,居民的公共活动场地问题将得到彻底解决。3、小区无监控,无安全保障措施:镇社区办于今年5月在小区内新建安装了监控设施,并督促物业单位加强保安值班、巡逻管理工作。
二、1、紫荆园小区环境的杂乱问题:镇社区办于7月10日召集沙埂村两委干部、部分村民代表、物业公司负责人参加座谈会,就紫荆园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要求物业公司于7月底整改落实到位。镇社区办正在摸索沙埂家园、紫荆园两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新的长效机制。2、无监控问题:紫荆园小区的监控安装已经纳入城市修复工程项目,如有明确批复,将立即组织实施。3、无公共活动场地问题:因紫荆园小区规划建设之初未建设公共活动场地也未预留场地,此问题暂时无法解决。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在落实的过程中给予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


2021年8月19日
关于对镇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1号建议的答复函

方立志、赵支银、华新胜、骆克山、潘书合、薛从富、宋茂谷、凡义玲、韩明云、尹美珍、孔祥兰、韩敏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城郊安置房建设进度缓慢,要求政府督促加快施工进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建议县政府、县城乡建设指挥处、县重点工程处、县征收中心,加快安置房建设流程,改变安置房建设模式;另一方面我镇将优化安置房分配流程,在接到安置房预分配通知时,立即启动分配准备工作,草拟分配方案,核定安置人口,安置房移交后立马分配,使安置房建设在分配环节无缝对接。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在落实的过程中给予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


2021年8月19日




关于对镇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2号建议的答复函

王克稳、杨明武、陈后贵、余让宏、常光胜、何佰忠、王文芳、吴一梅、吴修华、韦亚平、张立、戴立娟、夏道斌、马林杰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镇政府代缴农业生产性水费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农民生产性水费是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农户用水缴纳水费是应尽的义务。
目前,我镇部分村水费是由村集体代交的,这样确实增加了村集体负担,还有部分村从农户收取上交,确实耗费了村干部的时间和精力。城关镇将积极向上级反映和呼吁取消收取农民生产性水费,减轻村级负担。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在落实的过程中给予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


2021年8月19日



关于对镇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3号建议的答复函

孔祥兰、李安凤、韩明云、骆克山、韩敏、薛从富、赵支银、凡义玲、尹美珍、方立志、徐应梅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100%缴纳村干部养老保险费用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我县2016年实行村干部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政策,依据舒组字〔2016〕59号《舒城县在职村干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和舒组字〔2016〕60号《关于印发《舒城县在职村干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实行,村干部参照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依据舒组字〔2016〕60号《关于印发《舒城县在职村干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三章第七条规定:村干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缴费比例为20%,由县财政承担12%、参保个人承担8%。镇按照舒组字〔2016〕60号文件规定执行,为在职村干部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参保。
村干部养老保险政策牵涉面广,我镇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文件执行,待县委组织部文件如有调整,我镇将及时更新。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在落实的过程中给予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


2021年8月19日














关于对镇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4号建议的答复函

颜世英、郭兴蓉、林克娟、钟华、朱学斌、魏昌映、沈昌凤、朱万琼、卢迎九、韦海波、张同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社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上级文件精神,2019年12月下发了《关于调整规范在任村、社区干部和社区工作者报酬的通知》(镇办发【2019】114号),对社区工作者待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的工资待遇发放项目和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后社区工作者工资报酬发放项目及标准有:⑴基本补贴:2100元/月。⑵工龄工资:每工龄10元/年,累计相加。⑶绩效补贴:1300元/月,其中800元/月随月打卡发放。另500元由镇党委年终考核后发放,个人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全额发放,不合格的不予发放。⑷年终奖:5400元/年。⑸表彰荣誉奖:对社区集体获得县以上表彰的,给予社区工作者一定数额的表彰奖励。县级(县委、县政府、市级部门表彰)500元/人、市级(市委、市政府、省级部门表彰)1000元/人、省部级1500元/人、国家级2000元/人。(6)养老保险:社区工作者养老保险、下岗分流和退役军人安排到社区的工作人员按原缴纳办法及资金支付渠道执行,社区工作者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由镇财政统一缴纳。
今年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将社区工作者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由镇财政统一缴纳。另外,从今年7月份开始,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未办理退休手续的社区干部和社区工作者,镇将统一为他们办理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手续。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提出的建议,进一步缩小社区干部和社区工作者待遇差距,缓解社区工作者后顾之忧和工作压力,提高社区工作者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努力把我镇城市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为我镇的振兴发展提供可靠保证。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在落实的过程中给予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


2021年8月19日





关于对镇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5号建议的答复函

郑婷婷、盛其全、王家传、孔蕾、葛玲玲、肖大珍、陶克芳、徐家保、潘安中、胡书柏、孔毓、顾廷良、葛家林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城关镇双丰村适龄小学生纳入城区小学招生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县教育局公布的2021年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学校覆盖范围划分,双丰村暂时未纳入城区招生范围,我镇将继续向教育主管部门争取将双丰村适龄小学生纳入城区入学。
感谢你们对我镇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在落实的过程中给予监督,提出宝贵意见。


2021年8月19日






关于对镇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6号建议的答复函

胡书柏、夏晗、张世华、葛家林、史永举、潘安中、顾廷良、孔毓、徐家保、李俊、陶克芳、肖大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大溪河道路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在收到代表建议后,镇相关领导十分重视,立即安排四好农村路办公室和土管所工作人员到现场察看道路建设路线及核实土地使用性质,目前需要等新土地规划审批后,才能申报道路建设计划,待建设计划批复下达后予以实施。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在落实的过程中给予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


2021年8月19日





关于对镇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7号建议的答复函

史永举、孔毓、胡军、徐家保、顾廷良、胡书柏、夏晗、葛家林、陶克芳、肖大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仁孔路孔集段道路排水设施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该路段位于杭北干渠和朱槽沟河之间,地势偏低,汛期受两边主出水河、渠水位上涨限制,排水困难,加之路两边住户房屋地坪高于路面,道路两边没有修建道排渠系,遇强降雨天气排水困难,路面积水。确实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近期,镇政府将向县交通部门上报此事,积极争取,尽快落实该路段道排工程。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在落实的过程中给予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


2021年8月19日



关于对镇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8号建议的答复函

徐家保、潘安中、舒付平、孔毓、陶克芳、肖大珍、葛玲玲、胡书柏、顾廷良、史永举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万佛快速通道凡坛——下河段辅道拓宽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在收到代表建议后,镇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到现场察看了解,结合安置小区建设施工车辆出入的需求,镇政府已决定对下河入口向东至下一出口段之间的道路进行加宽,其他辅道将根据车辆通行实际情况进行延伸改造。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在落实的过程中给予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


2021年8月19日





关于对镇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9号建议的答复函

凡义玲、穆其存、李安凤、徐应梅、尹美珍、孔祥兰、韩敏、方立志、周本松、韩明云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治理涉及几万人生产生活命脉的东支渠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杭北东支渠是杭北灌区主要灌溉支渠,是我镇河镇、五里、伏虎、城南、盛庄、下河等村主要灌排渠道,由于年久失修,灌排效率逐年减退。2019年开始,镇政府整合资金对大部分渠段进行了整修,大大改善了渠道灌排状况。由于资金局限,伏虎村境内约2.5公里目前暂没整修。今年,已将该渠段整修工程纳入了我镇“十四五”时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计划。项目资金一经落实,将立即实施,尽快改善整个渠系灌排效率。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在落实的过程中给予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


2021年8月19日



关于对镇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10号建议的答复函

陈后贵、王克稳、仇学、韦亚平、张玉、盛玉年、戴立娟、吴修华、王文芳、吴一梅、夏道斌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请求解决三松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差的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们反映的三松村沟渠不畅等农田水利设施基础差情况属实。三松村地处灌溉渠道尾水位置,该区域至今没有实施过高标准农田治理类型项目,致使原先沟渠年久失修,灌溉效率不高。2018年、2019年、2020年,镇政府统筹资金约400多万元,对三松村两条主要灌溉渠道柏家岗东、西支渠上游渠段进行了清淤、衬砌,明显改善了三松村农田灌溉难状况。三松村境内农田灌排渠系整修工程纳入了我镇“十四五”时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计划。项目一经落实,将立即组织实施,尽快改善该村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真正实现土地增效、农民增收。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在落实的过程中给予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


2021年8月19日



关于对镇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11号建议的答复函

王家传、郑婷婷、徐家保、顾廷良、孔毓、潘安中、张世华、夏晗、胡书柏、孔蕾、葛玲玲、肖大珍、陶克芳、李俊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要求城关镇人民政府对城南市政道路重点工程范围内水系加快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该区域为县城规划建设区域,排水体系系建设和完善将随该区域城市建设而完善。当前,镇政府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工程措施,及时疏通排水渠道,预防因工程征迁毁坏原先水系而造成可以避免的水涝影响。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在落实的过程中给予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


2021年8月19日




关于对镇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12号建议的答复函

何佰忠、夏道斌、陈后贵、何传兵、王克稳、仇学、吴修华、盛玉年、王文芳、吴一梅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请求建设马河口街道污水处理厂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城关镇就该议案已向县生态环境分局进行了汇报,县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就马河口街道污水处理问题正在积极谋划,将其纳入农业面源污染及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申请立项。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在落实的过程中给予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


2021年8月19日





关于对镇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13号建议的答复函

何佰忠、夏道斌、何传兵、王克稳、仇学、吴修华、盛玉年、吴一梅、王文芳、常光胜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城关镇人民政府拨款配套重建马河口社区中大街道排工程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待阴雨天由镇分管领导牵头,组织相关站所负责人现场察看,走访居民,进一步征求意见,并根据实际考察情况,对中大街道南侧道排工程提出初步意见并报镇研究。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在落实的过程中给予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


2021年8月19日





关于对镇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14号建议的答复函

夏道斌、何佰忠、陈后贵、何传兵、王克稳、仇学、吴修华、盛玉年、吴一梅、王文芳、常光胜、杨明武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马安公路幸福段路灯管理移交给县行政执法局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收到你们的建议,城关镇政府高度重视,镇主要负责人立即与县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人沟通协调,目前城关镇相关部门正积极与县行政执法局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所对接。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在落实的过程中给予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


2021年8月19日





关于对镇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15号建议的答复函

何传兵、陈后贵、何佰忠、王克稳、仇学、马林杰、韦亚平、张玉、盛玉年、常光胜、包书香、杨明武、王文芳、吴一梅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346国道舒玉村境内亮化工程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各位代表所提议案,经初步估算需要资金160万余元,镇已与相关单位联系,答复均为今年未有纳入预算,为此,镇领导都在把此文向上级反映,积极争取项目支持资金,实施此项民生工程。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在落实的过程中给予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


2021年8月19日





关于对镇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16号建议的答复函

韩敏、尹美珍、孔祥兰、李安凤、徐应梅、韩明云、薛从富、骆克山、凡义玲、周本松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杭埠河沿岸环境改造综合治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杭埠河沿岸环境统一改造、综合治理,由县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等多部门统筹规划,乡镇相关部门负责做好对接工作,目前部分河道已启动综合治理。
二是对于在杭埠河水源地乱倒垃圾、钓鱼等现象,城关镇执法中队对乱倒建筑垃圾加大宣传及处罚力度,对钓鱼人员首次给予劝导,再次发生将由公安部门依法打击,现场没收渔具,目前已基本杜绝杭埠河水源地乱倒垃圾、钓鱼等现象,下一步镇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建立健全长效保护机制。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在落实的过程中给予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


2021年8月19日



关于对镇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17号建议的答复函

盛其全、郑婷婷、孔蕾、肖大珍、潘安中、舒付平、胡书柏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盛庄村任庄、梅垱、正丰等组每年汛期内涝严重需解决水系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该区域本身地势低,又是城南村合安路东边区域排水汇聚点,加上汛期朱槽沟河水位高,经常形成内涝。镇政府已安排水利站现场勘察,拿出了治理方案。并将该项目纳入了我镇“十四五”时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计划首要项目。项目一经落实,将立即组织实施,尽快改善该区域排水状况。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在落实的过程中给予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


2021年8月19日





关于对镇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18号建议的答复函

韩明云、凡义玲、穆其存、孔祥兰、尹美珍、韩敏、徐应梅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业主反映沙埂家园、紫荆园小区杂乱,无公共活动场地,无监控、无安全保障措施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1、小区杂乱问题:镇社区办已督促沙埂家园小区物业,加强小区内乱堆乱放,公共秩序维护管理工作。2、无公共活动场地问题:因沙埂家园三期仍未交付使用,小区广场区域还处于封闭施工中。三期交付后,居民的公共活动场地问题将得到彻底解决。3、小区无监控,无安全保障措施:镇社区办于今年5月在小区内新建安装了监控设施,并督促物业单位加强保安值班、巡逻管理工作。
二、1、紫荆园小区环境的杂乱问题:镇社区办于7月10日召集沙埂村两委干部、部分村民代表、物业公司负责人参加座谈会,就紫荆园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要求物业公司于7月底整改落实到位。镇社区办正在摸索沙埂家园、紫荆园两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新的长效机制。2、无监控问题:紫荆园小区的监控安装已经纳入城市修复工程项目,如有明确批复,将立即组织实施。3、无公共活动场地问题:因紫荆园小区规划建设之初未建设公共活动场地也未预留场地,此问题暂时无法解决。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在落实的过程中给予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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