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办发〔2022〕114号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为基层减负精神,根据县纪委《关于进一步推动“工作过度‘留痕’”等四项基层负担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更好地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促进和规范我镇微信、QQ工作群的应用,保障微信、QQ工作群运行高效、内容规范、信息畅通、互动良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微信、QQ工作群信息发布
1、建立微信、QQ工作群的主要目的是用于工作交流,发布信息应以各类通知、文件、工作动态、经验做法等为主,不允许讨论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2、要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杜绝一切涉密信息通过微信、QQ传播。
3、建 立微信、QQ工作群要求严格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发布相关规定,不得发布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相抵触的言论。
4、群内交流不掺负面情绪,坚持正面交流、文明用语;不允许发布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小道消息;坚持不谈论敏感话题,严禁传播低俗话题,严禁发布骚扰、广告信息。
二、加强微信、QQ工作群运行管理
1、微信、QQ工作群的建立,按照“谁建群、谁负责”的原则,群主和群管理员是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明确群内管理人员、明确信息发布内容、明确入群人员范围”,切实承担整体维护、人员管理、信息监管等职责。
2、微信、QQ工作群一律开启群管理员确认加入功能,群成员一律采取实名制(单位+姓名),群员不允许擅自邀请人员入群,已调整或调离工作岗位的群员要主动退群,群主和群管理员应加强监督管理,定期清理。
3、对于功能重复、交叉的微信、QQ工作群,工作主体单位需进行合理整合。对于长期未使用或使用频率过低的“僵尸群”,工作主体单位也应统筹整合或解散。对于临时性、阶段性工作群,群主应在工作结束后及时解散。
三、落实微信、QQ工作群监管责任
坚持按照“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群主和群管理员监管责任,群主要严把进群人员审查,对群内发布不宜信息和言论的行为要及时制止,消除影响,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同时要加大对群成员网络行为的教育,营造合法、文明和谐的网络氛围。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对已建的微信、QQ工作群,各工作主体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要按本通知要求,立即开展整改和清理工作。
2022年7月14日
城关镇党政与社会事务办公室 2022年7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