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强文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现将城关镇拟定的《城关镇2024年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提出修改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12月5日—2024年1月6日
请将意见稿寄至:城关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231300),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邮箱:1554139836@qq.com
联系电话:0564-8621377
起草说明:
现将《城关镇2024年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2024年六安市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计生协〔2023〕3号)、舒计生协〔2024〕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计生家庭系列保险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大计生家庭帮扶力度,提高计生家庭和育龄群众抵御风险和意外伤害的能力,完善我镇计生家庭保险保障机制,促进计划生育系列保险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起草过程
2023年12月,镇计生办结合上级有关文件和城关镇实际,开展城关镇2024年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起草工作,通过前期调研、讨论、会商,于2024年12月5日形成征求意见稿。
三、起草意义和总体考虑
本《方案》修订以上级有关文件为依据,切实做好2024年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充分保障群众利益。
四、起草内容
本《方案》共有六各部分,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第二部分是工作目标,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精神,完成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和计划生育家庭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计划生育家庭两性安康保险工作目标。第三部分是保险方案,一是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计生家庭保险方案(按家庭承保),二是计划生育家庭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方案(按个人承保),三是计划生育两性安康保险(按个人承保)。第四部分是实施步骤,启动准备阶段时,镇、村(居)要层层发动,完成拟投保对象的摸底认定。具体实施阶段时,镇、村居完成入户宣传、动员和投保工作。第五部分是总结表彰,要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上报县卫健委表彰,同时在镇2024年度经济工作会上进行表彰。第六部分是工作要求。具体内容为镇计生协成立计生系列保险工作领导组,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充分发挥和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同时镇计生办、计生协和中国人寿舒城支公司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城关镇2024年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指导思想
为织密织牢计生家庭保障网,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持续强化计划生育家庭系列保险的保障机制,不断提高我镇计划生育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及社会保障福利水平,进一步增强计划生育家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有效促进民生进步和社会和谐,促进卫生健康和人口公共政策、公共服务的落实,上下联动、通力合作,为做好计生家庭帮扶和稳定计生家庭生活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精神,重点实施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同时推动计划生育家庭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计划生育家庭两性安康保险。具体目标为:
(一)全镇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2024年1-6月份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项目争取达到目标为覆盖面20%。
(二)积极做好计划生育家庭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争取到2024年6月底,总投保人数覆盖率达到10%。
(三)为提升计划生育家庭成员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可鼓励计划生育家庭成员购买计划生育两性安康保险。
三、保险方案
(一)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计生家庭保险方案(按家庭承保)
1、保障对象: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计生家庭,保障对象为实施计划生育的夫妻双方及其子女两代人,被保险人数分别为独生子女家庭不得超过3人、双女家庭不得超过4人,投保时夫妻中女方年满40周岁,家庭成员年龄在1周岁至65周岁的身体健康者,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2、保险期限:一年
3、保费标准:每份保费60元(每户只限一份),对城乡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计生家庭实行按户进行补助;保费争取县财政给予支持或社会筹资。
4、保险保障:每份保险在保险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额12万元(家庭成员均分),意外医疗保额1.2万元/户(家庭成员共享),双女户家庭人均意外医疗保额不低于4000元。
(二)计划生育家庭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方案(按个人承保)
1、保障对象:计划生育家庭成员以个人为单位,年龄在1周岁至60周岁的身体健康者,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2、保险期限:一年。
3、保费标准:每人每年60元。
4、保险保障:意外伤害死亡、伤残保额为20000元/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额为6000元/人。
(三)计划生育两性安康保险(按个人承保)
1、保险对象:年龄在18周岁至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者劳动的人员,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2、保险期限:一年。
3、保险责任
参保对象 |
保障责任 |
保险金额 |
保险费 |
|
18至60周岁身体健康的男、女性 |
女性保障 |
原发性乳腺癌、原发卵巢癌、原发性子宫内膜癌、原发性宫颈癌(四癌)一种或多种 |
40000元 |
100元 |
意外伤害身故 |
1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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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伤残 |
10000元 |
|||
男性保障 |
原发性食管癌、原发性肺癌、原发性前列腺癌、原发性睾丸癌(四癌)一种或多种;因意外导致的身故或伤残 |
40000元 |
100元 |
|
意外伤害身故 |
10000元 |
|||
意外伤害伤残 |
10000元 |
|
注:(1)凡参与计划生育系列保险的投保人,可按照团险优惠费率100 元/每人参保计划生育男性或女性安康保险方案。
首次投保等待期为90天(连续参保不受90天规定的限制)。
(3)上述内容为简要描述,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详见《国寿女性安康团康团体疾病保险(A款)》、《国寿男性安康团体特定疾病保险》和《国寿新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款)。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2024年1月1日-2024年1月31日)
制定推进实施方案,做好工作推进,镇、村(居)层层发动,完成拟投保对象的摸底认定,镇召开计生系列保险工作推进会。
(二)具体实施阶段(2024年1月31日-2024年6月30日)
镇、村居完成入户宣传、动员和投保工作。镇每半月作为一个交费节点,镇整理信息、保险公司负责出单,各村(社区)要追踪推进进度,努力达成推进目标。
五、总结表彰
对计生系列保险推进工作进行总结,根据女性安康完成率和男性安康完成率综合达成情况,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上报县卫健委表彰,同时在镇2024年度经济工作会上进行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计生协成立计生系列保险工作领导组,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进此项工作。镇计生办、计生协把计划生育系列保险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把开展计生保险工作作为一项“惠民工程”来抓,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做好部署实施。镇计生办、计生协要为计生家庭投保提供政策支持,并与中国人寿舒城支公司做好对接工作,要把保险政策向广大干部群众解释清楚,引导积极参保;积极探索企业捐赠、社会赞助、村集体出资以及个人购买等多种形式的参保机制。
(三)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发挥和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让计生家庭真切感受到计划生育系列保险不仅是一份保障,更是一份党和政府的关怀。要利用媒体等平台广泛宣传经验做法和理赔典型案例,传播正能量,汇聚更多的爱心和力量。计划生育系列保险保障的具体释义由中国人寿舒城支公司负责解释。
(四)做好分工协作。镇计生办、计生协和中国人寿舒城支公司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作配合。镇计生办、计生协重点在宣传发动、组织协调、总结经验、开展活动等方面发挥作用,充分利用好信息平台,及时了解和掌握计生家庭参保、理赔等情况;中国人寿舒城支公司负责业务咨询、指导、培训、办理、理赔和承办的有关活动。镇计生办、计生协和中国人寿舒城支公司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好相关的承保、理赔等各项服务;镇计生办、计生协和中国人寿舒城支公司要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镇计生协联系人及电话:尹国存 0564—8627404
县保险公司联系人及电话:黄正雯 13505642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