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茶镇2023年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加强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

发布时间:2023-05-31 15:43 信息来源:舒城县舒茶镇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序号 重点任务 具体举措 完成时限 责任部门 协同责任部门
一、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
1 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1)及时提请镇委中心组会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提请镇党政办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 及时学跟进学 镇安委办 镇党政办
(2)提请镇宣委将《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于论述》专题片纳入镇村干部学习内容。 2023年12月底 镇安委办 镇党政办
2 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3)提请镇党委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 2023年12月底 镇党政办
(4)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纳入党委巡察重要内容,列入下级党组织、村两委和本级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及其成员年度综合考核述职内容。 长期 镇监委 镇安委办
3 加大安全生产等约束性指标在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中的权重。 (5)将安全生产考核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长期 镇安委办 镇党政办
(6)将安全生产考核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 长期 镇安委办 镇综治办
4 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7)党委会中心组每年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原则上不少于2次。 长期 镇安委办
(8)配齐配强应急管理部门人员,加强执法力量建设。 长期 镇党委
二、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
5 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 (9)制定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年度任务清单”。 2023年12月底 镇安委办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0)结合省市县安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巡查要求,提请镇政府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考核述职内容。 2023年10月底 镇安委办
(11)提请镇政府将安全生产考核纳入镇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 长期 镇安委办
6 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12)提请政府办公会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及时推进工作落实。 长期 镇安委办
(13)其他分管领导干部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分管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及时部署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分管行业安全形势稳定。 长期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4)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排工作措施。 长期 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在单位 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7 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 (15)在节假日、重要敏感时段及时召开安全风险会商会,组织开展明查暗访。 长期 镇安委办 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三、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8 依法依规落实安全责任清单 (16)按照“即时动态与年度集中调整”相结合的机制,动态调整完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权责清单,并接受社会监督。 长期 镇安委办、镇党政办 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9 明确职能交叉新业态风险安全责任 (17)组织修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及时明确职能交叉以及新业态风险的安全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漏洞。 2023年10月底 镇安委办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8)对危化品、燃气、道路运输、电动自行车等环节多的领域,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抓实全链条监管责任,主动上前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长期 镇应急所、镇经发办、派出所、自然资源规划所、城管中队、卫健办 所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0 应急管理部门要理直气壮履行安委会办公室职责。 (19)建立健全镇安委会工作机制。 2023年10月底 镇安委办
(20)对发生事故、问题突出的地区、部门及时发出警示通报或提醒、提示、警示函,符合条件的及时进行约谈。 长期 镇安委办
11 提出一批有利于提升安全水平和事关长期发展的重大项目。 (21)印发实施《舒茶镇“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规划》 2023年9月底 镇应急所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四、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12 认真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22)在组织部门考察镇村干部拟任人选时,对符合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情形的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在职责范围内落实相应的否决措施。 长期 镇安委办
13 加大事故责任追究 (23)及时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和责任追究、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放任不管造成严重后果的,严厉查处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 长期 村(街两委),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14 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4)督促监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长期 村(街两委),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25)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建立并落实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及时公布隐患清单,接受监督。 长期 村(街两委),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26)把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作为对生产经营单位监管的第一要务,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长期 村(街两委),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27)在摸清企业底数的基础上,构建覆盖全部生产经营单位的网格化监管体系。有工业园区的乡镇做到“安全顾问”制度全覆盖,拧紧安全生产责任链条。 2023年10月底 村(街两委),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15 严格落实重大风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 (28)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 2023年10月底 镇应急所 派出所
16 实施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惩戒力度。 (29)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依法监督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行业禁入相关规定,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及时通报并开展警示教育。 长期 镇安委会 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六、深入扎实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
17 组织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 (30)制定我镇大检查方案,严密组织检查工作。 2023年4月底 镇安委办
(31)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问责约谈等制度,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安全事故,对于基层难以解决的问题隐患要报本级政府或上级部门及时予以解决。 长期 村(街两委),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18 (32)开展长输油气管道问题隐患排查整治。 长期 城管中队 镇应急所
(33)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查“三超一疲劳”以及违法载人等非法违规行为。重点关注乡村道路安全管控,严防超员载客、客货混装及拖拉机、小型货车、农用机械载人等现象。加强水域巡查管理,消除乡镇自用船舶安全隐患。 长期 派出所、城管中队、镇经发办、中心校、农综中心 村(街两委),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34)重点打击非法营运、危险品运输车辆运营时动态监控不在线、出租车违规经营,严重超载。做好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作。 长期 派出所 镇应急所
(35)加强源头治理,有效清除轻型货车“大吨小标”、超载运输隐患,遏制小微型载客汽车非法改装行为。 长期 派出所 镇应急所
(36)集中整治燃气安全突出问题,加强涉及燃气管道附近的施工作业管理,强化燃气、液化气场站和使用燃气的餐饮服务场所安全管理。 长期 城管中队 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37)开展建筑质量安全“雷霆、亮剑”行动,推进用作经营的城乡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 长期 自然资源所、
农综中心
(38)根据《全县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舒政办明电〔2022〕9号)要求,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长期 派出所 镇消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39)根据《舒城县工贸八大行业安全生产“巩固年”活动实施方案》,强化我县工贸领域安全隐患整治。 长期 应急所 经发办
(40)商场、影院、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和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封闭安全出口、封闭疏散通道的着重排查整改。 长期 镇应急所、镇经发办、派出所、自然资源规划所、城管中队、卫健办、民政办、中心校
(41)开展特种设备超期未检整治行动、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黑气瓶”整治巩固提升行动。 长期 经发办
七、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
19 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和论证机制。 (42)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不得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不得降低安全门槛。 长期 项目办
(43)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指导监督采矿、危险化学品生产加工、城镇燃气设施、烟花爆竹批发、民用爆炸品生产加工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选址用地工作。 长期 自然资源所
(44)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督促已有工贸企业按要求履行“三同时”程序。 长期 应急所
(45)加强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管理,规范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行为。 长期 应急所
八、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
20 严厉查处高危行业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严格资质管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资质方责任。 (46)严查高危行业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一经查实顶格处罚,符合条件的取消相关企业资质,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严厉追究法律责任。 长期 项目办、应急所、自然资源所 经发办
21 发挥国有企业表率作用。 (47)国有企业在舒茶企业要加强对下属企业的指导监督考核等,不具备条件的不能盲目承接相关业务。 长期 应急所 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九、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就业人员安全管理
22 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 (48)开展一次专项联合检查。 2023年11月底 人社所 应急所、镇工会
(49)严控危险岗位劳务派遣工数量,未经培训合格的不能上岗,但不能以安全生产为名辞退农民工。 长期 人社所 应急所、镇工会
十、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
23 精心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 (50)紧盯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精准打击矿山违法盗采、油气管道乱挖乱采、客车、客船和危化品非法运营等各种典型非法违法行为。 长期 村街两委
自然资源所、经发办、应急所、项目办、城管中队、派出所
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24 加大曝光力度,切实起到震慑警示作用。 (51)对于非法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曝光,发生事故的立即召开警示教育现场会,做好行刑衔接,涉及腐败的线索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长期 村街两委,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十一、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
25 整治安全生产执法宽松软、走过场。 (52)对重点检查单位要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并落实,对非重点检查单位实行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机制,防止出现选择性执法。 长期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
部门
26 强化精准执法。 (53)推进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分级分类”执法,实现执法检查全覆盖。 长期 村街两委,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54)创新监管方式,充分利用新技术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违法行为。 长期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
部门
十二、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27 配齐建强县级监管执法队伍。 (55)配齐建强监管执法队伍,确保有足够力量承担监管任务。 2023年12月底 镇党委
28 明确基层安全管理机构。 (56)应当设立或者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执法检查人员,依法对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督管理,并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023年12月底 镇党委
29 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 (57)改进执法方式,广泛开展示范执法和联合执法,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持续抓好执法典型案例报送,树立标杆。 长期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
部门
(61)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 长期 财政所
十三、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
30 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 (58)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政务热线、举报电话和网站、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长期 村街两委、镇安委办、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31 (59)督促企业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张贴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号码,鼓励企业内部的职工举报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 2023年5月底 村街两委、镇安委办、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32 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60)及时处理涉及安全生产举报,依法保护举报人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长期 应急所 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十四、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
33 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 (61)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事故信息报告职责,规范事故报告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 长期 村街两委,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34 严惩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 (62)经事故调查组查实的瞒报事故,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实施高限处罚;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长期 村街两委,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
十五、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35 处理好“红灯”“绿灯”“黄灯”之间的关系,使得各项工作协调有序推进,引导形成良好的市场预期。


(63)正确处理好安全监管和指导服务的关系,及时对特困行业纾困解难保障安全管理。 长期 村街两委,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64)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有序。 长期 村街两委,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65)加强集中隔离点等各类防疫场所建筑质量、消防、电气安全管理。 长期 村街两委、自然资源所、城管中队、卫健办、供电所、派出所 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36 从实际出发,积极发挥一线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 (66)开展“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活动,动员广大职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和隐患排查,推动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长期 镇工会 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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