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强军思想的重要讲话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征兵宣传工作的相关工作部署,根据《安徽省征兵工作条例》,结合我镇工作实际,起草了《山七镇2024年征兵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加,积极建言献策。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4年1月18日—2024年2月18日
二、提出意见的方式: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舒城县山七镇温泉街78号山七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231353),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wwy20230612@qq.com。(主题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雯悦 联系电话:0564-8447251。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强国必须强军,军强才能国安。征兵工作事关国家安全和民族复兴。正值征兵关键时期,制定征兵实施方案,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做好新时代征兵宣传,加强和规范全镇大学生征兵工作。
二、起草依据
三、起草过程
2024年1月,结合舒城县召开的2024年度全省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镇着手启动《山七镇2024年征兵工作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以及我镇实际,拟定初稿,起草了《山七镇2024年征兵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1月中旬,将起草初稿发布在网上公开征集意见。
四、主要内容
为切实加强征兵工作领导,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镇成立征兵工作领导组和政审工作组。为进一步将征兵工作抓实抓细抓好,特制定本方案,进一步压实各村(居)工作责任。一是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各村(居)要充分认识到当前的征兵工作严峻形势,要充分认识征兵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阶段性重要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党支部书记是兵员征集工作总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要亲自部署,亲自落实,要深入征兵工作第一线。村(居)民兵营长是直接责任人,要履行好职责,要当好参谋和工作的落实者,确保征兵工作见效果。二是精心组织,确保实效。各村(居)对征兵工作要认真研究,合理安排,排出时间表。在宣传发动上,首先要摸清底数,要宣传到每一位适龄大学毕业生及其家长。镇征兵工作领导组不定期到各村(居)抽查和电话抽查。在兵役登记上,要求不漏户、不漏人,确保18周岁青年1月中旬全部登记完毕。在进县站的大学毕业生上,思想工作做到位,严禁拉人凑数,坚决杜绝“假体检”的情况发生。三是严格考评,兑现奖惩。加大资金投入,镇安排一定征兵工作经费,由镇征兵工作领导组掌握使用。各村(居)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资金分配到个人。在征兵宣传发动工作中,镇征兵办也将同步对全镇所有适龄大学毕业生进行宣传发动。征兵工作作为党管武装工作考评的主要内容,纳入年终绩效考评。
山七镇2024年征兵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各村(居)民委员会: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建设的需要,部队对兵员质量要求高,大学毕业生的入伍比率要求越来越高。针对现状,结合一年两征的工作安排,为切实搞好山七镇2024年征兵工作,特制定以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主席关于新时代强军思想的重要讲话为指导,以实现强军目标为目的,坚决执行县政府、县人武部征兵命令,按照征兵“五率”(报名率、上站率、合格率、择优率、退兵率)的要求,确保兵员质量为核心,严格政策规定,严肃征兵纪律,规范工作程序,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征兵任务。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征兵工作领导,镇成立征兵工作领导组和政审工作组。各村(居)要成立相应的组织。
征兵工作领导组组长:韦义宏、谢中林,副组长:张成顺、陶友恕、龚旭东、吴超、舒贵桃,成员:汪正乾、盛青春、胡泉明、程义春、陶月、程伟、解东豪和各站所办负责人。
三、工作安排
征兵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认真做好兵役登记(2023年12月1日——2024年1月31日)
在认真做好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适龄青年全面进行登记,登记的范围是2024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2006年1月1日-12月31日出生)的男青年,各村(居)务必确保2006年出生人员做到应登尽登,不漏一人,力争2024年1月中旬登记完毕。
第二阶段:广泛宣传发动(2023年12月1日——2024年8月10日)
各村(居)要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教育,充分运用标语、宣传栏、广播会、微信平台等方法,大力宣传《国防法》《义务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当兵的优惠政策,各村(居)要制定大学毕业生摸底花名册(含取得高级技工、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工类院校毕业生,全日制为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非全日制等为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要对照花名册做到广泛宣传和一对一宣传相统一,要对每一位适龄大学毕业生及其家长上门宣传和电话宣传,要做到不漏户、不漏人,讲清征兵的义务和国家政策,切实掀起征兵宣传热潮。
第三阶段:确定预征对象(上半年:1月1日-2月10日,下半年:7月1日——8月10日)
在全面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根据适龄大学毕业生初检初审状况,确定预征对象人选。对明显不符合征集条件的,不能确定为预征对象,及时调整充实。既要确保数量,又要确保质量。今年要求预征对象全部为大学毕业生。
第四阶段:全面实施(上半年:1月1日-3月15日,下半年:7月1日——9月15日)
1.根据县人武部安排参加集中进县站体检(上半年1月底完成,下半年7月底完成)。这一阶段积极引导大学毕业生进县站体检,一是确保进站的数量,二是通过体检了解大学毕业生的身体状况,三是对身体合格的进一步做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成效。
2.组织体检复查(上半年2月中旬,下半年8月中旬)。对于一些弱视力、精索静脉曲张、平足、肘关节过伸和外翻等边缘性问题进行复查。
3.组织政审,役前教育训练,定兵、送兵。由政审工作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双合格”人员参加县人武部组织的役前教育训练,训练合格的提交县人武部集体研究定兵,按县征兵领导组统一要求安全送兵。
4.总结上报。对征兵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整理归档。
四、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
各村(居)要充分认识到当前的征兵工作严峻形势,要充分认识征兵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阶段性重要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党支部书记是兵员征集工作总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要亲自部署,亲自落实,要深入征兵工作第一线。村(居)民兵营长是直接责任人,要履行好职责,要当好参谋和工作的落实者,确保征兵工作见效果。
(二)精心组织,确保实效
各村(居)对征兵工作要认真研究,合理安排,排出时间表。在宣传发动上,首先要摸清底数,要宣传到每一位适龄大学毕业生及其家长。镇征兵工作领导组不定期到各村(居)抽查和电话抽查。在兵役登记上,要求不漏户、不漏人,确保18周岁青年1月中旬全部登记完毕。在进县站的大学毕业生上,思想工作做到位,严禁拉人凑数,坚决杜绝“假体检”的情况发生。
(三)严格考评,兑现奖惩
1.镇安排一定征兵工作经费,由镇征兵工作领导组掌握使用。①各村(居)每进县站体检一名大学毕业生补助工作经费500元,上半年与下半年进站是同一人的按一次计算,但充人数假体检的和后续政审自我淘汰的,不予补助。②每输送1名合格大学毕业生(含大学本科、全日制大专)每人奖补村5000元。③工作被评为后三名的村,分别按标准从年终村级奖励等工作经费中扣除村3000元、2000元、1000元。④各村(居)要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资金分配到个人。在征兵宣传发动工作中,镇征兵办也将同步对全镇所有适龄大学毕业生进行宣传发动,由镇成功发动的,则奖补资金不发放到村。
2.当年没有大学毕业生进站的村(居),年底全镇通报批评;连续两年没有走兵的,村(居)书记和民兵营长当年年底考核不评先不评优;连续三年没有走兵的,村(居)书记和民兵营长当年度考核为不称职。
3.征兵工作作为党管武装工作考评的主要内容,纳入年终绩效考评。
以上实施意见,希各村(居)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