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策解读】关于印发《山七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意义和总体考虑: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视频会议部署和要求,深刻吸取苏州市吴江区四季开源酒店辅房坍塌等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持续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集中整治,做到有患必治、有患必除,干净彻底消除隐患,防止发生安全事故,杜绝重大安全事故。
研讨和起草过程:集镇办起草,分管负责人核稿制定并广泛征求意见,镇长发。
工作目标:(一)排查范围。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原则,各村对本行政区范围内已排查过的农村房屋安全性开展“回头看”排查,确保不漏一户。重点排查用作经营性房屋安全情况以及镇政府所在地集镇建成区范围内所有房屋(包括纳入镇总体规划范围内的所有房屋)。
(二)工作内容。以村为单位按房屋所属行政区域开展,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判定房屋等级,排查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针对存在风险的农村房屋,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
创新举措:
(一)全面排查。按照村两委包组分工,全面、有序、无死角推进排查工作,对排查信息采集过程中,发现一些普遍性、倾向性、把握不准的问题,以村为单位直接同镇集镇办进行沟通,以便统一口径上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各村要立即责成产权人,迅速落实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时采取维修、加固、拆除和停止使用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房屋鉴定表及整改方案8月15日前报镇集镇办。
(二)评估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各村要依据住建部《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对房屋开展安全性评定,对极少数难以评定等级的房屋,以村为单位汇总上报,由镇组织专业人员或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以村为单位,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
(三)建立整治台账。各村要建立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落实包保责任人,明确整治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四)分类集中整治。经鉴定属于C级危房的,采取修缮加固方式消除安全隐患;属于D级危房的,原则上要拆除重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未经许可改扩建、经评估或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等,要及时责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但是长期空置不用的房屋,要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示等安全防范措施。
保障措施:严把整改质量。房屋质量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村要引导产权人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或经过培训的农村工匠参与建设,住建部门将定期开展质量巡查,确保住房安全。
下一步工作考虑: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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