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人居环境整治的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工作实际,起草了《山七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红黑榜制度实施方案》的(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加,积极建言献策。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 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2年6月6日—2022年7月6日
二、 提出意见的方式:
1.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舒城县山七镇温泉街78号山七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231353),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wwy20230612@qq.com。(主题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三、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雯悦 联系电话:0564-8447251。
起草说明
一、 起草背景
为建立健全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激发农民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人人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
二、起草依据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
三、起草过程
2022年5月,我镇启动《山七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红黑榜制度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并结合我镇实际,拟定了初稿,并就创建标准进行讨论,细分了四大标准,并进一步明确了此次活动的目标,6月初形成了《山七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红黑榜制度实施方案》的(征求意见稿),并将征求意见稿发布在网上公开征集意见。
四、主要内容
该通知共包含四大部分,分别介绍了考核开展时间、考核范围、考核标准和材料报送。其中考核范围重点围绕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完善等方面,并细致介绍了每一个考核条例的具体内容。此次活动的考核标准是按照“分类评价、限期汇总、统一排名”的方法,每次评价完成后,镇及时汇总情况、量化评分。为了更好的进行活动的开展,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步骤,让整个创建活动,有条不紊的开展。同时也做好了各项保障措施,进而督促抓好整改,确保方案的实效性。
山七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红黑榜”制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建立健全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激发农民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人人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切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制度落实,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制度,以正面激励与反面警示相结合的方式,宣传表彰先进、鞭策督促后进,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环境整治的内生动力,持续巩固提升整治成效,改变农民群众不良生活习惯,形成积极向上的新风尚,提高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实施办法
山七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红黑榜”制度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 评定标准:
(一) “红榜”标准
1.爱护家园,自行做好“门前三包” ,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2.每天打扫庭院、房前屋后卫生,保持整洁;
3.定期清理厕所和畜禽粪污,用做农家肥;
4.维护村庄公共环境卫生,爱护公共设施;
5.不乱扔垃圾,不乱排污水,不乱搭乱建;
6.遵守村规民约的各项规定。
(二) “黑榜” 标准
1.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房前屋后卫生死角不整治,有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或垃圾分类工作不到位;
2.房前屋后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经劝导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治;
3.农户生活污水直排,散养家禽家畜;
4.未遵守村规民约的各项规定。
二、 评选程序
根据“红黑榜” 评定标准,各村每月组织各村民小组长将联系户每月检查结果上报,每个村民组每月至少上报1人上“红榜”或“黑榜”,由村委会负责汇总、核实和审定。
针对上榜户数的确定,每月各村红榜上榜总人数应在10户左右,黑榜上榜总人数应在5户左右,各村可根据辖区居民户数以及实地查看情况适量增减。在红榜上榜人员中,各村应选择3户家庭环境卫生、房前屋后干净整洁、爱护环境意识强的农户作为环境卫生“光荣户”。
三、 评定时间
每月进行评定一次,每月 25日前完成评定。
四 、奖惩措施
每月将评定的“红黑榜” 户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对于上“红榜”的农户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其中对“光荣户”赠予价值10元左右的小礼物,并在村民大会上进行公开表扬;对红榜其他上榜人员赠予价值5元左右的小礼物,并给予口头鼓励;对于“黑榜”上榜户,要劝导督促农户做好整改,对连续两次以上进入“黑榜”、屡教不改的,除在村民代表大会公开点名批评外,还应取消其农户产业扶持、助学贴息贷款等帮扶政策措施。